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是指凡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经过法定程序,直接投票选举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为推进我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南京实际,制定如下规程。 一、建立直选工作机构 (一)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日常指导。 (二)区、县成立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工作指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有关换届直选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换届直选工作计划和方案,确定选举日程; 3、部署、指导、监督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工作; 4、培训区县、街镇、社区选举工作骨干; 5、受理选举工作中的举报和来信来访; 6、落实选举工作经费; 7、检查验收选举工作并上报选举工作总结。 (三)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设立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工作指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有关换届直选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换届直选工作计划和方案; 3、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5、承办换届直选工作的其它事项。 (四)社区居委会设立社区选举委员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提名推选5-7人组成。社区选举委员会推选一名成员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社区选举委员会议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中,应有驻社区单位的代表。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代表广大居民利益,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相应的组织能力。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社区居委会候选人的,则自动退出,相应补齐缺额。选举委员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名单报街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居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2、制订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3、组织登记选民,审查选民资格并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委托投票证,接受居民有关选举问题的咨询; 4、组织提名社区居委会候选人,公布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选举日期、投票时间及地点、方法; 5、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向选民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组织候选人竞选演说;组织投票选举,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公布选举结果,并报街镇备案; 6、总结选举工作,整理归集选举工作档案; 7、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社区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二、组织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社区选举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资格的认定,也是对有选举权利的居民进行统计的工作。 (一)选民资格 年满18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1、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计算选民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居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 2、政治条件: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属地条件: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在本社区工作一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以及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暂住一年以上的居民。 4、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 5、选举权利:本市居民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 (二)选民登记 1、确定选民登记员。选民登记员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确定,一般一个居民小组至少一名。选民登记员必须是法律观念强,有一定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社区情况的居民。选民登记员确定后,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对他们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选民资格登记的任务、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选民登记开始前,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发出公告,公布选民登记员、选举日、选民登记时间等。 2、登记方法。可采取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或由选民登记员上门入户登记的方法进行登记。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统一发布《社区直选通知书》予以通知。对明确表态不参加选举的,则视作放弃选举权,由本人填写《社区直选通知书回执》,不作为选民进行登记。印制选民登记名册,造册登记。推行“选民登记名册和选民证对应编号”的做法,提高选举工作效率。 (三)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 1、公布选民名单。社区选举委员会对登记的选民名单应认真进行审核确认,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举日10日前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7日前作出解释或者予以纠正,并予以公告。 2、颁发选民证。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在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向选民发放选民证,并通知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选民办好委托投票手续。 三、候选人的产生 (一)候选人资格条件 1、符合选民资格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2、其他条件。社区选举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市、区县、街镇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工作需要,可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等提出具体规定。少数民族较多、外籍人士较多的社区应在社区居委会成员中设置一定比例人员。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须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 (二)社区居委会选举职数的确定 社区居委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共5-9人组成。 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确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发布公告。 (三)提名方式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由本社区15人联名提名、各居民小组提名、各社区民间组织民主提名、驻社区单位提名的方式产生。必须坚持差额原则,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配备职数至少多一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或社区居民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于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随同发布的还应包含:具体选举时间、选举地点等。要积极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正式候选人的宣传介绍 候选人的介绍可采取统一和个别的方式。 1、统一方式,即由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统一的口头和书面介绍。口头介绍时,通过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书面介绍时,将候选人的情况印成书面材料向选民散发或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此外,候选人也可在选举的中心会场发表竞选演说。 2、个别方式,即由候选人本人自我宣传介绍。自我宣传介绍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的审核批准。严禁贿选。 四、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最关键的一个步骤和环节,是选民行使选举权利的主要形式,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很强,要精心组织,严密安排,保证选举获得成功。 (一)设立和布置选举大会中心会场 中心会场一般应设立在会堂、学校、广场等。会场要布置得既庄严、隆重,又要有喜庆、欢乐的氛围。 1、要设立主席台,供会议主持人和工作人员工作。主席台上方要悬挂横幅会标“××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届换届选举大会”字样,会标下方左右两旁,可挂两条与选举有关的条幅。会场周围应张贴一些有关内容的标语或插一些彩旗。 2、要设立领票处。 3、要设立秘密写票处。 4、要设立代写处。 5、要准备好选举必需的物品。如扩音设备、国歌磁带、工作人员佩戴的标志、计票用的黑板、选举结果的报告单等。 6、划分好各居民小组选民就坐的场地。选民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就坐。 (二)投票选举准备 1、制作选票。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可印在一张纸上,也可分别印在不同颜色的三张纸上,但每张选票都应分别加注说明。选票由总监票人保管,选票总数等于本社区选民总数。 2、制作票箱。制作大会中心会场、若干投票站票箱以及流动票箱,密封、加锁、标注。每个票箱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三)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 因故不能参加选举大会投票的选民,应委托其信任的选民,代表本人投票,每位选民最多可接受其他3位选民的委托。选民登记员应进行前期摸底,在选举日前将委托证发放到需委托的选民并办理完毕书面委托投票手续。接受委托的选民,在选举日当天,凭委托证和本人选民证,领取选票,代写代投。 (四)召开选举大会,直接投票选举 选举大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召集,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大会主要议程如下: 1、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中心会场由居民代表和部分选民参加,但不得低于100人,即可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正式开始,奏国歌,宣布大会程序和大会纪律,代表社区选举委员会向大会介绍本届选举工作的准备情况,包括选民登记、提名和确定候选人名单等。 2、上届社区居委会主任作工作报告 3、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票箱工作人员等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票箱监督人、秘密写票处监督人若干名。上述选举工作人员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名,在选举大会上让选民酝酿无异议后,举手通过。推选工作人员应采取回避政策,凡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被提名为工作人员。推选出工作人员后,主持人应宣布工作人员佩戴标志,上岗工作。 4、宣读并通过社区居委会选举办法 5、检查、密封票箱 选举大会中心会场、投票站票箱及流动票箱在使用前,都应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箱检查是否空箱,经选民确认后再当场封闭上锁贴上密封标签。 6、清点选票数 总监票人应在大会上当众拆开密封的“选票袋”,清点并核对与盖章后密封时的票数是否相符,然后报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向选民宣布选票张数。 7、介绍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逐个上台亮相,由选举大会主持人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包括简历、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有何特长等等。介绍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要特别注意避免带诱导性、倾向性的介绍。由候选人进行竞选,介绍自我,发表演说和当选后的承诺。 采用“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办法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大会主持人应再次向选民宣读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资格条件,要求选民认真掌握条件,投好庄严一票。同时,还应介绍经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认定为符合社区居委会成员资格条件的自荐者的简要情况,包括本人自荐职位及理由等,但不得进行诱导性、倾向性介绍。也可安排这些自荐者上台自我介绍,但事前必须周密安排,自我介绍者不得向选民作违背政策法规内容的承诺。 8、讲解选票填写和投票方式 为保证选民正确填写选票,要把选票样式画在黑板上或制作成展板格式,逐行逐句地向选民介绍和讲解选票的写票规定,如怎样写票才为有效票,怎样写是废票,何为弃权票等。 9、选民直接写票、投票 (1)选民排队依次领取选票。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选民依次到领票处凭选民证、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领票处至少应有三名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核对选民登记名册并作出标记,唱票人负责检验选民证、委托投票证并作出“选票已领”的标记,计票人负责发选票,并记录发出选票的张数。 (2)选民排队依次进入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写票处只能一次进入一个选民,保证选民独立填写选票。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采取“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方式的,选民在选票上直接等额填写自己要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姓名。选民是文盲或是因残等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则到代笔处由工作人员代写选票,但代写选票者不得违背被代写者的意愿。候选人、大会工作人员或其他人都不得强行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更不得强迫授意选民按自己的意图写票。 (3)选民在写票处(代笔处)写好选票后将选票折叠,然后将选票投入票箱。每个选民写好的选票在投入票箱之前,应由选民本人保管,待轮到个人投票时亲自投入票箱。采取分印三种不同颜色的三张选票写票的,选民应同时写票,并将三张选票一次性投入票箱。任何人不得采取收票的办法集中选票或将几个人的选票集中到一人手中再投入票箱。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应在票箱两侧监督投票。 10、当众撕毁剩余选票 正式选举的选票应按登记的选民总数准备,正式投票选举时可能会有一部分选民因故不能参加,产生剩余选票。大会主持人应根据总监票人的报告,向选民宣布发出选票张数,多余选票张数,由总监票人当众将剩余选票撕毁。 11、集中票箱,开箱验票 为严格选举规程,避免舞弊现象发生,选民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应当加封。投票站工作人员还应对投票站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的合法性作出文字说明,并签上主持人、工作人员的姓名,由三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一同将票箱送到中心会场。所有票箱集中后,即可开箱验票。 开箱后由选举工作人员清点选票数,所投选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并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本次选举有效;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或者未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本次选举无效。大会主持人应向选民宣布发出的选票数和收回的选票数,并宣布本次选举是否有效。 开箱清点选票数目后,即对收回的选票进行整理,检验每张选票是有效票、无效票、还是弃权票。每一张选票按职务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或有不严肃的文字、图案的选票,经社区选举委员会认定后作废票处理。废票和空白票计入选票总数。整理分拣后,大会主持人应向选民宣布在收回的选票中,有效票多少张,无效票多少张。 12、唱票、计票 有效票分拣出来后,唱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众逐张进行唱票、计票。唱票人应高声读出每张选票所写的被选人姓名,计票人应在黑板上事先写与上被选人姓名相同的候选人姓名,在其下方如实作出标记。被选人如不是候选人,计票人应在黑板上如实写上被选人姓名,并在姓名下方作出标记。监票人应分别监督唱票人所读出的姓名是否与选票相符和计票人记录的姓名与唱票人读出的姓名是否相符。唱票结束后,分别计算出每个候选人及其他被选人所得票数。 实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的,可采用“下加”计票办法,即在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栏中均获得票数的,在计算票数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向下加票计算。例如,同一人在主任、副主任栏中都有得票,但未当选主任,在计其副主任得票数时,可将其得主任票数加到副主任票中计算。同样,一个人在主任、副主任、委员中都有得票,可将主任、副主任的得票数加入到委员票中计算。但只得下加,不得上加。如选举失败,可视为提名候选人阶段。 13、宣布选举结果 经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核对,计算出得票数后,应当场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果应按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得票多少的顺序公布全部候选人和其他被选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并同时公布当选人的姓名及其当选的职务。 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另选他人应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或其他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候选人或其他被选人所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场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或其他被选人重新投票,重新投票结果仍以得票多者当选。 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达到五人或超过五人,但是仍少于应选人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宣布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由得票多的当选副主任主持工作;不设副主任的,由得票多的当选委员主持工作。社区选举委员会当场声明在两个月内组织另行选举。 如果按得票情况,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人数不足五人时,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宣布当选人数少于五人,不能组成社区居委会,不足名额应当在两个月内另行选举。不能组成社区居委会的,仍由原社区居委会履行职责。 因选举未能依法进行而造成选举无效的,应重新选举。 14、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投票选举结束后,由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将全部选票包括有效票和无效票整理、记录、签字,交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封存。然后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三份,除分别报街、镇人民政府和区县民政局备案外,本社区居委会自留一份存档备查。 15、颁发当选证书 由区县民政局领导或街、镇领导当场当众向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颁发当选证书。 16、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就职讲话 讲话内容:三年任职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具体措施、本人态度及决心等。 17、公布当选名单 选举结果既要在选举大会上当场当众公布当选人名单,还必须在当日或次日用公告的形式向全体居民公告。 五、建章立制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公布之日后的五日内,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应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内容: 1、讨论明确社区居委会成员分工。 2、研究拟定本社区社区服务、和谐社区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 3、组织推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的工作。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由本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4、修改完善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制度,主要有: (1)社区居委会工作、学习制度; (2)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 (3)居务公开制度; (4)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章程和公约需经社区居民修改完善定稿; (5)确定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职责、居民小组长职责。 5、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公布之日后的半月内,应召开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及各项制度。 六、另行选举和重新选举 (一)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是正式投票选举大会的延续,适用正式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另行选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应选人数没有选满,二是应选人数一个也没有选出。另行选举,仍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 1、另行选举选举日的确定 另行选举应当在两个月内进行。具体选举时间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以公告的形式告知居民。 2、另行选举选民登记 另行选举的选民,应在正式投票选举时所登记的选民名单基础上,增减选民后确定。确定的选民名单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 3、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 另行选举仍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数应比应选名额(即第一次正式投票选举后的缺额数)多一至二人。确定候选人的方式有两种,可在第一次投票选举中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产生,也可由选民重新直接提名。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 4、另行选举结果的认定 依法另行选举缺额,原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资格有效。 认定另行选举结果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选民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一,如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一选票数的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后的任职时间,到本届社区居委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另行选举结果应在当日正式公布,并同时填报另行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三份,除分别报区县民政局和街、镇人民政府外,本社区留存一份。 经过另行选举,当选人数仍不足五人的,应进行第二次另行选举,第二次另行选举后当选人数仍少于五人的,可暂缓选举,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暂由原社区居委会主持。对这样的社区,区县、街镇两级党委、政府和选举机构,应组织工作组调查原因,帮助总结教训,待做好工作后再进行选举。 (二)重新选举 因选举未能依法进行而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应重新选举。重新选举应当在第一次选举日后的两个月内进行。组织重新选举应象组织第一次选举一样,从头开始,包括重新确定选举日,重新进行选民登记,重新提名候选人,重新投票等。重新选举不得按另行选举办法处理。如社区选举委员会违法而造成整个选举无效的,则需重新推选产生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 七、验收总结与资料立卷归档 各区县在进行全面验收与总结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为以后的选举工作作好资料积累。 (一)验收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否依法进行;居民的民主权利是否得以充分行使;选出的领导班子居民是否满意;通过民主选举是否加强了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验收是维护选举的合法性和巩固选举成果的重要环节,因此,市、区县、街镇应认真组织好验收工作。 (二)总结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市、区县、街镇、社区都应认真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报上一级。总结的基本内容:概述基本情况,基本做法,特别是与往届不同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来信来访的查处;今后换届选举应注意纠正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等。 (三)立卷归档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区县、街镇、社区都要建立相应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档案。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表格、名单、公告、决议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专门保管。 八、罢免、终止职务、辞职和补选 罢免、终止职务、辞职和补选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延续,也是对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完善。 (一)罢免 罢免是指社区居民对于不称职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其任职届满前,用投票方法免除其职务的活动。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既要保证选民意愿的实现,又要避免随意性。 1、罢免要求的提出 (1)罢免要求应当由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联名提出。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民主选举产生,接受居民监督。居民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可提出罢免要求。因此,无论是街镇党委、政府,还是社区党组织或者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随意罢免、撤换社区居委会成员。 (2)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并附居民联名签名。 (3)调查取证。居民提出罢免要求后,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将居民罢免要求报街、镇人民政府和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和街、镇人民政府与社区居委会应及时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罢免要求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意见。 (4)罢免议案成立后,社区居委会负责通知被罢免人准备自己的申辩意见。 2、罢免要求的通过 社区居委会在接到选民按规定提出的罢免要求后,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社区居民会议由居民投票表决。罢免社区居委会委员、副主任的,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社区居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社区居委会主任的,由副主任主持社区居民会议投票表决,不设副主任的,由委员推选一人主持社区居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1)主持人宣布开会,讲明会议的内容。 (2)清点参加会议人数,并向居民报告参加会议的人数,超过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半数以上,会议可以进行。 (3)由联名提出罢免要求的居民代表发言,阐述罢免理由并回答问题。 (4)被罢免的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出申辩意见。 (5)联合调查组成员报告调查、取证情况。 (6)推举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7)无记名投票表决。投票的程序、方式适用于正式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坚持秘密写票、公开计票。 (8)唱票、计票。 (9)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即罢免是否被通过。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必须经有选举权的居民过半数通过。如该社区居委会有选举权的居民800人,参加会议投票的600人,罢免案必须获得401(含)票以上票数,即800人的半数以上,罢免案才为通过;而不是获得参加投票600人的半数以上票数。 (10)填写“社区居委会成员罢免表”。讨论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社区居民会议,不论罢免案是否通过,社区居委会都应填写“社区居委会成员罢免表”,一式三份,除分别报街镇人民政府和区县民政局备案外,本社区居民委员会自留一份存档。 (二)终止职务 社区居委会成员在任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由社区居民会议或者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终止其居委会成员职务。因此,即使社区居民不联名提出罢免要求,也应终止其职务。 (三)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在任期内有违纪行为,但又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本人不愿再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职务,由本人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提出书面辞呈,然后由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社区居民会议或者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辞职人的辞职要求后,应向居民发布公告。 (四)补选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罢免、职务终止、辞职、死亡等原因造成主任出缺或者少于五人,应及时补选。补选应当在两个月内进行。补选工作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和主持。 1、补选名额的确定 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时,应选人数和应选职务,按缺额数和空缺职务来确定,空缺什么职务就补选什么职务。 2、候选人的产生 候选人的产生,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社区居委会提名,一种是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提名,然后在社区居委会主持和居民代表集体监督下集中计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但补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采取后一种方式产生候选人。 3、补选会议 (1)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差额或等额进行补选。补选社区居委会主任的,由社区居委会推选一名成员主持社区居民会议,补选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委员的,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社区居民会议。 (2)补选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获得参会选民所投票数的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3)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 (4)颁发当选证书。 (5)填写补选结果报告单。报街、镇人民政府和区县民政部门备案。 依法补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不论何时当选,其任期到本届社区居委会届满为止。社区居委会委员补选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没有获得参会选民所投票数的过半数的赞成票的,则仍保留补选前社区居委会委员的职务。
南京市社区直选工作参考表式 1、社区选举委员会成立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成立本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主持本社区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社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 成员:××× ××× ×××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2、社区直选选举日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根据区(县)、街(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统一部署,本社区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月×日,选民登记工作定于×月×日开始,×月×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经登记确认有选民资格的居民,即可参加投票选举。 选民登记员为: 第一居民小组:××× 第二居民小组:××× 第三居民小组:××× ××× 望选民互相转告,进行登记,未能到登记点登记的,配合登记员上门登记。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3、社区重新确定选举日(选举时间、地点)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本社区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选举日(或选举时间、地点),原定为×月×日(原定为×时×地),因故无法如期(或如地)组织投票选举,经报请街(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同意,选举日(选举时间、地点)更改为×月×日(或×时×地)。望选民互相转告。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4、社区直选选民榜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现将经过登记确认的本社区选民名单公布如下,如有错漏,请于×月×日前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凡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选举权利。 第一居民小组: ××× ××× ××× ××× 第二居民小组: ××× ××× ××× ×××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5、社区直选候选人资格条件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方案,经×月×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 2、………… 3、………… ……。 经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设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员×人。 请各位选民相互转告,积极参与,踊跃报名,推选出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6、社区居委会候选人名单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如下: 主任:××× ××× 副主任:××× ××× ××× 委员:××× ××× ××× ××× ××× ××× 正式选举投票定于× 月 ×日× 时至 ×时,在社区会议室(广场)举行大会选举。请各位选民持选民证及委托投票证,积极参加投票选举,逾期未投票视为弃权。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7、社区居委会成员当选人员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经本社区选民直接选举,下列同志当选为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 委员:××× ××× ××× ××× ××× ×××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8、社区居委会另行选举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我社区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正式选举中,当选人数不足五人(或:所有候选人都未过半数)。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另行选举日定于×月×日×时,在×地举行。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经登记确认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资格的居民即可参加投票选举。望居民互相转告。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9、社区居委会重新选举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一) (第×号) 我社区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因×(环节)未按法律程序操作,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重新选举日定于×月×日×时,在×地举行,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经登记确认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资格的居民即可参加投票选举。望居民互相转告。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二) (第×号) 我社区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因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不合法,现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重新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现将社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 成员:××× ××× ×××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0、社区居民小组组长推选结果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公 告 ×月×日至×月×日,经各居民小组会议民主推选,下列同志当选为居民小组组长: 当选为第一居民小组组长:××× 当选为第二居民小组组长:××× ……。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1、社区成员代表选举结果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公 告 ×月×日至×月×日,经各社区居民小组推选,下列×名同志当选为本社区第×届社区成员代表,现予公告: ×××、×××、××× ……。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2、社区居委会成员罢免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公 告 经居民联名提出,要求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职务,现决定于×日×时,在××地举行罢免大会,请各位选民互相转告,积极参加投票。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公 告 经启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罢免程序,于×年×月×日召开罢免会议通过,决定罢免本社区×××的×职务。罢免生效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3、社区居委会成员辞职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 本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于×年×月×日提出,因××(原因)要求辞职。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本人辞职请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4、社区居委会成员终止职务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 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由社区居民会议或者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终止其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务。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5、社区居委会补选公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 我社区因××原因,使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不足五人(或主任出现空缺)。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补选选举日定于×月×日×时,在×地举行。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经登记确认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资格的居民即可参加投票选举。望居民互相转告。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1、社区直选通知书 ×社区居委会第×届换届直选通知书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本社区定于×年×月×日,开展第×届社区换届直选。×月×日至×月×日为选民登记期。请配合登记员(或届时到×登记站)进行登记。申明不登记者(或逾期不来者),视为自动放弃选举权,不计算为本社区有选举权的选民。 特此通知。 ×社区选举委员会 年 月 日
2、社区直选通知书回执 ×社区居委会第×届换届直选通知书回执 ×社区选举委员会: 你们送来的《社区换届直选通知书》已收到,参加选举的步骤和方法已知晓。本人申明不作登记,即可视为放弃选举权,不计算为本社区有选举权的选民。 居民:× × × 年 月 日
3、选举工作人员证 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工作证 | 区(县) 街道 社区 第 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工 作 人 员 证 区(县)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年 月 | 说明:1、标志长9cm,宽4.5cm,红底金字或黄底红字; 2、使用时统一悬挂在胸前。
4、选民登记名册 ××社区居委会第×届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名册 | 序号 | 组别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日 | 身份证 | 户籍 所在地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选民证 ×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选 民 证 | 编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投票时间: 投票地点: 注意事项: 1、凭本证领取选票; 2、本证只准本人使用; 3、本证未经盖章无效。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发证日期:年 月 日 |
6、委托投票证 ××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选民委托投票证 | 选 民 姓 名 | | | 被 委 托 人 姓 名 | | | 委 托 理 由 | | | 社区选举委员会意见 |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 (公章) 年 月 日 |
7、选票式样 | 职务 | 主任 | 副主任 | 委员 | | 姓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符号 | | | | | | | | | | | | ×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选票(一) 说明: 1、应选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多于应选名额无效; 2、同意的在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画“×”; 3、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空格内写上姓名,在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划符号视为未选。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选票(二) ×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主任选票: 说明:1、主任只选1人,多于应 选名额无效; 2、同意的在姓名上方空格 内划“○”,不同意“×”; 3、另选他人的应在候选空 格内写上所要选的人 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 空格内画“○”,不划 符号视为弃权。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副主任选票: 说明:1、副主任只选×人,多于 应选名额无效; 2、同意的在姓名上方空格 内划“○”,不同意“×”; 3、另选他人的应在候选空 格内写上所要选的人 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 空格内画“○”,不划 符号视为弃权。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选票: 说明:1、委员只选×人,多于 应选名额无效; 2、同意的在姓名上方空格 内划“○”,不同意“×”; 3、另选他人的应在候选空 格内写上所要选的人 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 空格内画“○”,不划 符号视为弃权。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选票(三) 说明:1、应选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多于应选名额无效; 2、在职务栏后、姓名栏下的空格内直接写上所选人的姓名; 3、该选票适用于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8、选举检票结果统计单 ××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检票结果统计单 本社区有选民 人,参加投票选民 人,占本社区选民总数的 %。 发出选票 张,回收选票 张,其中:有效选票 张(含弃权票 张),无效选票 张。 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 | 主任候选人 | 姓名 | | | | | | | 得票 | | | | | | | 副主任候选人 | 姓名 | | | | | | | 得票 | | | | | | | 委员候选人 | 姓名 | | | | | | | 得票 | | | | | | 唱票人: (签字) 计票人: (签字) 监票人: (签字)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9、另行选举结果报告单 ××社区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另行选举 结果报告单 街(镇) 社区共有选民 名,于 年 月 日举行另行选举。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 名,共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本次另行选举应选名额:主任 名,副主任 名,委员 名。选举结果:当选主任 、当选副主任 、当选委员 。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0、重新选举结果报告单 ××社区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重新选举 结果报告单 街(镇) 社区共有选民 名,于 年 月 日召开选举大会,举行重新选举。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 名,共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本次重新选举应选主任 名,副主任 名,委员 名。选举结果:当选主任 名、副主任 名、委员 名。 ×社区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1、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 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按照区县人民政府部署,我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1、选民情况 本社区有居民小组×个,居民总户数×户,居民×人。年满18周岁的居民共有×人,登记为本届选民的共有×人。选民登记公布日期:×年×月×日。 2、候选人情况 本届选举应选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员×人。按照差额的原则,选举确定主任正式候选人2人,副主任正式候选人×人,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正式候选人名单: 主 任:××× ××× 副主任:××× ××× ××× 委 员:××× ××× ××× ××× 正式候选人公布日期:×年×月×日 3、选举方式 全体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委员(或社区成员代表、户代表)。 4、选举大会情况 投票选举日期:×年×月×日 主持人:××× 总监票人:××× 监票人:××× 唱票人:××× 计票人:××× 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 ××× 5、选票情况 参加投票选举×人,其中委托投票×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选票×张(含弃权票×张),无效选票×张。 6、当选结果 当选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员×人。 当选人员花名册 | 当选人姓名 | 当 选 职 务 | 得 票 数 | 是否候选人 | 性 别 | 民 族 | 年 龄 | 文 化 | 政 治 面 貌 | 新 当 选 | 连 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2、社区成员代表名册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 成员代表名册 | 组 别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是否连任 | 由居民小组推选 | 由若干户推选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罢免表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成员罢免表 | 被罢免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职 务 | | | 性 别 | | 年 龄 |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罢免要求提出情况 | 提出时间 | | 居民联名签名人数 | | | 罢免理由 | (内容可另附页) | | 被罢免人申辩意见 | (内容可另附页) | | 罢免会议情 况 | 罢免方式 | | 会议时间 | | | 本社区选民人数(人) | | 参加罢免会议选民人数(人) | | | 投票情况 | 同意票(张) | | 反对票张) | | | 弃权票(张) | | 废票(张) | | | 罢免要求是否通过 | | 会议主持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唱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年 月 日
14、终止职务表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成员终止职务表 | 被终止职务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 职务 | | 性别 |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终止职务理由 | | |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表决情况 | | | 终止职务是否通过 | | 会议主持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唱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年 月 日
15、辞职表 ×区(县)×街道(镇)×社区居委会成员辞职表 | 辞职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职 务 | | | 性 别 | | 年 龄 |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任职期 | | | 辞职理由 | (内容可另附页) | |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意见 | (内容可另附页) 年 月 日(盖章) |
16、补选结果报告单 南京市× 区(县)×街道(镇)×社区 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补选结果报告单 本社区于×年×月×日召开社区居民会议进行第 届社区居委会成员第 次补选。参加投票选举×人,共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选票×张(含弃权票×张),无效选票×张。本次补选××(职务)×名。候选人姓名:主任候选人××、副主任候选人××、委员候选人××。选举结果:当选主任××,副主任××,委员××。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7、宣传标语 (1)群众自治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基本政治制度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3)社区居委会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积极参加换届直选,充分践行民主权利 (5)完善居民自治,建设和谐社区 (6)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 (7)和谐社区,温馨家园,从选好社区的当家人开始 (8)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9)推进直选,扩大民主 (10)社区居委会的民主直选是居民行使选举权利的重要机会 (11)直接选举是扩大基层民主自治的有效方法 (12)珍惜机会,积极参与,行使权利,促进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