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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民办〔2007〕167号
 
 
关于成立“122”社会求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应急反映能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122社会求助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成立“122”社会求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张良礼
副组长:张大金、谢德俊
 员:王正海、张仁萍、胡益民、姬庆生、洪和胜、常建东、张顺翔、杨健、蒯本宪、石德华、顾玉娥、张新民、程晓、姚利松、鲍其娅、吴宣堂、马新民、蒋珉、张军利、顾立新、刘善武
联络员:马红 谭晓林
        其中,石德华同志具体负责受理涉及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残疾人员、走失儿童、弃婴等人员的接收、救助、遣送工作,常建东同志具体负责解决遇灾遇难群众的生活问题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其他事项由涉及到的相关处室负责受理。
 
 
南京市民政局
OO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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