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民办〔2007〕167号 关于成立“122”社会求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应急反映能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122社会求助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成立“122”社会求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张良礼 副组长:张大金、谢德俊 成 员:王正海、张仁萍、胡益民、姬庆生、洪和胜、常建东、张顺翔、杨健、蒯本宪、石德华、顾玉娥、张新民、程晓、姚利松、鲍其娅、吴宣堂、马新民、蒋珉、张军利、顾立新、刘善武 联络员:马红 谭晓林 其中,石德华同志具体负责受理涉及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残疾人员、走失儿童、弃婴等人员的接收、救助、遣送工作,常建东同志具体负责解决遇灾遇难群众的生活问题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其他事项由涉及到的相关处室负责受理。 南京市民政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