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民办(2007)56号 关于聘请伍贻业等二十一位同志为 南京市民政系统作风监督员的决定 各区(县)民政局,市局各处(室)、各局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的作风建设,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不断扩大社会监督的作用,经研究决定,聘请以下二十一位同志为南京市民政系统作风监督员,任期两年。 伍贻业 全国政协委员、市人大常委、南大教授 朱道荣 原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湘 南京市中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农工民主党成员、市人大代表 唐 宁 南京电视台台长助理 胡芝玲 南京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主任 陶德明 南京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 赵 磊 《现代快报》副总编辑 江 飞 《金陵晚报》副总编辑 张建赓 江苏广电总台城市频道总监 刘 洪 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 玄 致公党南京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致公党成员、市政协委员 张贞庆 原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韩静芳 南京市总工会下关职工学校教导主任、民盟成员 陈维祥 南京市劳动局科长、致公党成员、市人大代表 万兴华 原东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巡视员 陈 欣 南京同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民进成员、白下区政协委员 方大同 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政工师 顾荣生 南京市审计局审计师 陈国梅 玄武区锁金四村居委会主任、市人大代表 王美英 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副主任 朱玉生 南京警备区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请以上同志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经常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民政系统的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书面、走访和电话等方式,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作风监督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行风,提高全市民政系统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南京市民政局 二ΟΟ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