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将于今年3月份结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内容举办全市社会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委托南京市交通会计学会具体承办培训任务。培训有关事项见下文:
《关于举办全市社会组织会计人员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