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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各驻宁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1周年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各地、各单位、各驻宁部队要继承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结合当前全力打好抗震救灾和发展建设两场硬仗、迎接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形势要求,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政治氛围。现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全市各地、各部队要围绕纪念建军81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81年走过的光辉历程,大力宣传广大军民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人民军队在抗击冰雪灾害、参加抗震救灾、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部队建设的动人事迹。各部队要积极宣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积极履行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神圣职责。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全市军民的爱国热情,增强爱国拥军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共同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
二、加大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力度
各区县、各部门要满腔热忱支持部队建设。节日期间,要深入组织开展送科技、送文化、送健康、送服务进军营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型纪念活动、慰问活动、文艺演出和军民联谊活动。要认真组织走访慰问驻地部队特别是基层官兵和烈军属、伤残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切实为驻地部队和优抚对象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发挥行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与驻宁部队实行结对共建的部门和单位,要对共建部队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好共建活动。各地对偏远分散的基层分队要帮助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拥军服务组织要帮助部队官兵解决训练、执勤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要配合部队做好四川籍家庭受灾官兵的抚慰工作。各驻宁部队要以基层单位为主,发挥自身优势,多办一些驻地需要、群众欢迎的好事实事,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做好抢险救灾、支援奥运、社会维稳等工作。
三、认真抓好双拥政策法规落实
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双拥、优抚、安置的各项政策,解决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落实抚恤补助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款,对有特殊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要及时给予救济,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八一”期间,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和劳动保障、军事设施保护、旅游景点和公共服务场所对军人优待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节日期间的各项双拥活动应俭朴节约,注重实效。各区县双拥办、各部门要将开展双拥活动情况,于2008年8月11日前报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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