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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独立登记独立取名
民办老年福利机构可开连锁店 

        本报讯(通讯员 薛章顺 王治保 练红宁 记者 许琴) 过去,一个法人如果要开多家老年公寓,那么每家老年公寓都要独立登记、独立取名。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现在民办老年福利机构也可以开连锁店了。

南京现有60岁以上的老人近百万,全市民营养老机构已近200家。但由于受到政策壁垒的限制,许多有实力的老年福利机构要想扩大规模,只能采取多注册多设点的方式,跨区(县)发展受到限制。近日,市民政局发文,为民办老年福利机构开办连锁机构、跨区(县)发展扫除了障碍。连续3年年检、审计合格的民办老年福利机构可以跨区(县)设立连锁分支机构,连锁机构无须再进行登记注册,只需报驻点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并领取批准设置证书、消防合格证及卫生许可证等。 (原载《南京日报》200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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