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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南京市民政工作发展报告书

★序

  2001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十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改革发展的思路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筑大民政格局的战略,在社区建设、社团管理、老龄工作、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福利彩票发行和信息化推广、民政设施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成绩,结出了丰硕成果。

  经过一年的扎实奋斗和共同努力,圆满实现了“增创新优势,再创新业绩”的年度工作目标。一是社区建设向纵深拓展,在推进民主自治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省社区建设实验区的工作成果受到民政部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再次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取得了新进展。一年内实现两次“提标”、两次组织大规模募捐活动。社会救助中心及管理服务站已联成网络,“低保”工作与社会救助良性互动的局面正在形成。充分体现了民政部门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三是从一般性做好事到重在科技共建上创特色,进一步巩固发展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的成果,科技拥军、法律拥军硕果累累;优待、抚恤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退伍士兵安置率达100%,并进行了有偿安置、自谋职业等改革探索;“军休”干部的特约医疗问题基本解决。四是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小村撤并等工作。小村撤并积极稳妥,换届选举基本结束;农村危房改造成效突出,敬老工程的实施取得明显进展。五是加强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推动常规工作抓规范、上水平,取得了新成绩。社团登记、堪界、婚姻、殡葬、福利和残联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六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办实事,抓作风,树形象。新建一批亮点工程,改造陈旧设施;通过机构改革,使民政机关干部队伍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去年,市民政局获得机关作风建设和依法治市等先进单位荣誉。

  《2001年南京市民政工作发展报告书》是对已取得成绩的记录,这既是肯定过去,也是鞭策未来,让我们在21世纪为继续做好南京的民政事业,为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目标作出民政人更大的努力。

★民政业务概览

  一、社会保障

      救灾救济:城乡社会救助;农村扶贫;掌握灾情,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接受国内外救灾捐赠。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社会福利事业;指导街道、乡镇敬老院;审批社会举办的福利机构。社会福利企业:审批社会福利企业,制定保护政策;审批生产许可和技改项目等。老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事业发展。开展福利彩票发行和社会慈善募捐。优抚: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落实国家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政策,褒扬烈士,管理优抚事业单位。安置: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安置和转业、退伍志愿兵,接收安置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并搞好服务。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基层政权建设:调查基层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指导街道、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总结经验,开展街道、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的先进评比和表彰活动。社区建设:综合协调社区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设施。

  三、社会事务管理

      民间组织管理:办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工作;检查、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婚姻:办理国内公民的结婚、离婚、复婚登记;办理涉及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结婚、离婚、复婚登记;审批、管理婚姻介绍服务机构。收养:做好收养工作。殡葬:审批殡葬单位的设立,管理殡葬单位的经营服务。推行殡葬改革,倡导健康、文明的殡葬习俗。行政区划:代政府办理行政区域、政权建制、政府驻地的设立和变更事宜,开展边界勘定工作,调处边界争议。做好地名的命名管理工作。收容遣送工作。

  四、综合

  办公自动化,信息收集、分析和利用。开展立法研究,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听证。搞好民政设施建设与发展,培养民政干部和社会工作者,宣传民政工作。老龄工作。

★年度发展情况

  ☆救灾救济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截止2001年底,全市有14957户29426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占城镇人口总数的9.5‰,全年发放保障资金281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达1.2万人,年发放保障金350万元。

  保障标准:全市10个区的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江宁区和溧水县、高淳县、江浦县为每人每月180元,六合县为15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0元—120元。

  公益性劳动:根据《条例》规定,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通过组织保障对象参加治安巡逻队、卫生清洁队、绿地保养队,定期开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多次就“应保尽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会同市财政局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联合进行表彰。从8月下旬开始,市民政局先后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各区县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低保资金安全运作、专款专用。

  “五位一体”社会救助网络体系:在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多层次建立覆盖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网络体系,以切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效,这是我市民政部门近几年来提出并狠抓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2000年元月,我市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秦淮区开展社会救助的经验和做法。目前,全市各区县全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了以资金救助、政策救助、实物救助、服务救助、结对救助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社会救助网络体系。2001年,这项制度又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各区县都成立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点(站),随时可以接收市民捐赠。同时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奉献爱心一日捐,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募集款物价值1215万元,并实施了“123456”爱心资助工程。

南京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一览表

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负责人

南京市社会捐助接收中心

中山南路239

210005

4452064

王振山

玄武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丹凤街大石桥19

210018

3682247

曾爱玲

白下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解放路121

210007

4619854

宗宁虎

秦淮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乔虹苑80

210006

2611171

徐芬芬

建邺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茶南拓园24

210017

6492045

谢思旭

鼓楼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山西路124

210009

6633804

商应征

下关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商埠街27

210011

8756651

 

浦口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浦园路7

210031

8851365

吴达锁

大厂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新华西路89

210044

7791026

郭继云

栖霞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栖霞大道9

210038

5324304

汪维平

雨花台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共青团路2

210012

2423985

袁登明

江宁区社会捐助接收站

东山镇金箔路288

211100

2194950

章利民

江浦县社会捐助接收站

珠江镇文德路7

211800

8882480

胡守根

六合县社会捐助接收站

六扬东路9

211500

7759172

姚益生

溧水县社会捐助接收站

大东门街68

211200

7225372

陶信春

高淳县社会捐助接收站

县民政局

211300

7312794

孔令顺

  在政策救助上,市民政局会同市房产局、财政局对低保对象的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对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对象进行重点调查,并制订了《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试行办法》,有效缓解了这部分群众的住房困难。

  在医疗救助上,继2000年在3个区建立慈善医院后,2001年又先后在玄武等4个区开设慈善医院,目前,我市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区都设有慈善医院。持卡(券)的保障对象在这些医院享受免费体检、免缴挂号费、诊疗费、住院护理费等优惠,其中的重病患者享受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金。此外,我市还对10个区保障对象的患病情况进行了普查,共有患8种大重病的保障对象477户,市安排专款130万元对其进行一次性医疗补助。

  承诺制度:200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承诺制度,凡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通过新闻媒介公布各区服务电话和市监督电话(见下表):

单位

服务电话号码

联系人

玄武区

3682247

陈晓君

白下区

4619854

张 宁

秦淮区

2611171

崔满富

建邺区

6492045

谢思旭

鼓楼区

6633804

张明诚

下关区

8756651

袁 晴

浦口区

8621096

孙德将

大厂区

7791026

林仁山

栖霞区

5316318-8702

梅 华

雨花台区

2423985

柴小兰

江宁区

2194950

章利民

市局服务监督电话

3639603

苏 军、张顺翔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01年,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继续在巩固中发展。一方面,各区县借鉴城市低保管理的经验,加大规范化管理力度,健全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大部分区县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合理调整了区县、乡镇、村负担比例,减少村级负担的部分,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落到实处。

 (二)危房改造

  从1998年开始,我市全面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01年,这项工作已成为我市农村民政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每年市财政拨款100万元,加上各级筹措的资金,每年扶持农村特困户新建一批砖瓦结构的住房。到2001年年底,全市各级共筹集资金近3500万元,共新建住房近20万平方米,使3993户12017名农村特困户深受其益。其中,2001年,各级投入资金934.2万元(市级投入200万元),新建住房5.58万平方米,有1044户3154人告别了破棚陋屋,住进了砖瓦结构的新房。

  (三)农村五保供养

  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0657户10999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3802人,同比增长269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965元;入院率达34.6%;分散供养的有7197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446元。

  资金来源渠道: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原来由乡镇统筹或村提留解决。2001年税费改革后,已改为由农业税或农业特产税附加解决,不足的部分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敬老院建设:2001年,全市共新建敬老院8所,改造12所,投入资金1517万元,其中市财政100万元。

  安全检查:市民政局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我省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闻风而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认真开展对敬老院安全检查整顿活动,及时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了敬老院生命财产的安全。

  ☆双拥工作

  2001年,我市在双拥工作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总结10年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的经验,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工作的重点和突破点,以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新路子,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通过对15个区县双拥工作的全面检查考评,总的来看,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更加落实,双拥基础建设有了明显进步,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特别是在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使全市双拥工作充满了勃勃生机和活力,形成了政策拥军、科技拥军、法律拥军和社会化拥军全方位、深层次发展的好形势,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一年来,我们不断开拓双拥工作的领域,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大力支持部队改革和建设

  围绕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通过走访调查,广泛了解部队在战备、训练和生活方面的困难与需求,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开展“菜篮子”拥军活动,帮助部队发展副食品生产。市政府把部队副食品生产纳入全市“篮篮子”工程,蒋裕德副市长亲自组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在去年拨款20万元用于179旅、舟桥旅副食品基地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又拨款50万元支持空十师、16分部、南空水兵训练团、179旅和舟桥旅等部队发展农副业生产。市商贸局领导率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到部队现场办公,并要求有关人员每周下部队一次,每周到田头一次,每周电话联系一次,做到联系不断,情况熟悉,支持及时,服务到位。市蔬菜研究所、天环集团、金象集团分别与部队结成共建对子,多次派技术人员到部队帮助新建了3座日光温室、68间猪圈及滴灌设备;引进18个蔬菜新品种和20多种无公害农药,推广基质栽培、穴播、营养液滴灌及生猪繁育、防疫等10多项新技术,并为部队节约经费开支5万元,免费提供复合肥5吨,使部队农副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和科学种养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得到了南京军区、江苏省军区领导的好评。各区县对与部队共建的12个“百亩菜园”,继续在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加大投入,使得部队副食品生产的基础设施和科技含量有了新的提高,较好地满足了部队官兵的生活需要。二是积极支持部队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提高拥军服务水平。市委、市政府把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专门发出关于支持驻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通知,明确了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提出了优惠政策和落实措施。市粮食系统在加强军粮供应管理,努力提高供应水平和服务质量,在2000年7月被总后勤部和国家粮食局评为全国“军粮供应管理先进单位”以后,紧抓部队后勤社会化改革这一机遇,明确提出了参与部队后勤保障,尽量满足部队生活需要,且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口号。在2000年,市粮食一分局、二分局承包了南京军医学院3个食堂共2000多名干部学院学员的伙食保障,取得初步经验的同时,2001年8月,市粮食三分局又在国际关系学院成立了全国首家“国粮供给中心”,承担起该院两个部门和1000多名干部学员的伙食保障。粮食部门参与部队后勤保障,不仅达到了节约军费开支,压缩部队编制,精干部队主体的目的,同时也为粮食系统的下岗职工提供了转岗再就业的机会。一些街道社区也积极努力,尝试做好驻区部队的绿化、环保等保障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拥军,推进双拥工作法制化。搞好法律拥军,依法规范、调节和保障双拥工作的开展,是双拥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我市把搞好法律拥军工作作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又一个重点,建立完善了法律拥军体系,广泛开展了法律拥军活动。主要采取了三种做法和四种形式。三种做法是:(1)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南京法律援助中心,明确对部队、军人和军属涉法问题,由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规定凡涉及法律拥军方面的问题,一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同时,建立法律拥军联络员队伍,定期交流信息,总结经验。(2)各区县成立相应的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组织,法院专门成立维护军人和军属合法权益法庭,司法部门在部队设立了法律拥军工作站。(3)在15个区县人武部设立“148”法律拥军服务免费专线电话,与区县“148”专线实行联动。四种形式是:(1)大力宣传涉及到国防和军队利益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保护军事设施、国防工程,维护部队营区安全。(2)对危害国防和军队利益、侵犯军人和军属合法权益的案件,认真进行调查,依法严肃处理。(3)主动协助部队搞好法制教育。组织法律专家深入军营开展专题讲座、咨询服务,创办法律拥军学校,帮助军人掌握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4)一些区县设立法律拥军服务日,向军人和军属发放“法律拥军联系卡”,方便军人在需要时寻求法律援助。四是大力支持预备役部队建设。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联合发出了《加强预备役部队兵员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预备役团正规化建设的意见》等14个文件,使预备役人员的动员集中、经费筹措、训练时间落实以及平时的各项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带领土地局、规划局、城建局、供电局、公用事业局、双拥办等单位负责同志现场办公,解决预备役部队营房建设等问题。

  二、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通过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使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存在的生活难、住房难和医疗难问题基本解决。特别是在解决医疗难问题上,今年以来各区县加大了经费投入,设立医疗专项补助经费,建立优抚定点医院,开设优抚门诊专室和病床,对重点优抚对象普遍发放医疗优待卡,实行多项医疗减免措施。这些做法普遍落实较好,深受优抚对象欢迎。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筹集虽然很困难,但仍保证了按标准及时发放。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按照省市农村税费改革的部署,经过市、区县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共同努力,纳入了财政预算,制定了优待标准和发放办法,出台了政策性文件。为了巩固“爱心献功臣行动”的成果,各郊区、县进一步抓好结对帮扶活动,积极扶持优抚对象致富。最近,我市又继续在区县进行发动,由10个区对口4个县开展“爱心送下乡”活动,共捐助衣物10万余件,动用卡车90辆,送到了农村优抚对象家中。此外,对部队和军人的各项优待政策进一步落实。如军车免费停放的规定,在各公共停车场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各企事业单位自办停车场也普遍实行;全市所有公园、园林、纪念馆、博物馆全面落实对军人免费开放的规定;军队离休干部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规定也执行很好。

  2001年,我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947人,其中师团职干部181人,有98人自主择业,占10.3%;接收退役士兵3352人,其中城镇退伍军人2303人,农村631人,转业士官418人。有140多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占城镇退役士兵的5.4%,收取有偿转移资金160多万元。尽管安置量较多,难度较大,但市区县和有关单位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地做好安置工作,尽量使转业干部和退伍士兵满意,安置率达到100%。为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逐步改善安置手段单一的状况,把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结合起来,把指令性分配与多渠道、多形式安置结合起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2000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的安置工作,仍然贯彻“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原则,实行指令性分配。市政府决定将退役士兵安置情况纳入全市双拥工作考核目标和评比双拥先进单位的条件,对未完成当年市政府下达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单位,取消其评比资格;制定了接收单位的安置比例,扩大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安置办法的适用范围;实行经市政府批准部分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和少量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对不执行政府安置计划和拒绝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处以罚款并按照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支付有偿转移资金,对拒绝交纳罚款、拒绝支付有偿转移资金的,依照有关法律按非诉行政案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些措施,有力地保证了今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市现有军队离退休干部2600多人,各区县军干所认真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 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活动

在科技拥军中,我们坚持以提高部队战斗力,打赢未来战争为目的,以培养科技、文化等部队实用人才为核心,以专家、教授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科技拥军服务队伍为骨干,与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相结合为主要形式。在去年,我们重点抓了科技拥军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成立了由专家、教授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科技拥军服务团,地方科研基地和场所免费向部队开放,图书馆送书到军营;通过军民共建,积极帮助部队培养人才;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参与科技拥军,广泛开展送科技信息到军营,送科技知识到官兵,送科技书籍到连队的“三送”活动。

  在逐步掌握规律,形成制度,走上正规的基础上,2001年,按照规划,我们继续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重点抓好骨干队伍和基地建设,大力开展为部队培养实用人才的活动,发挥军地优势,积极推进科技共建活动。军地26家医疗单位对口开展共建,实行人才、设备、技术、信息共享,推进了医疗事业的发展;军地20个大专院校结成共建对子,优势互补,协同攻关,为培养人才和取得科研成果发挥了积极作用。珠江路科技街1400多家科技企业发挥优势,建立军地科技共建基地,设立科技拥军指导中心。军地结成10个科技共建对子。科技街还为部队提供参观和实践场所,提供服务。市科技局今年又为15个区县人武部和南空机关等单位举办了网络技术专训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全市共开展科技拥军活动747次,参与专家学者578人次,向部队捐赠科技图书19万册,电脑电器385台,装备革新器材67套件,科技培训官兵9630人次。

  四、 积极推进共建文明社区活动

  建设文明社区,是建设文明城市的基础。部队参加文明城市建设,主要是通过军民共建的形式进行。共建文明社区已成为我市双拥共建的一个重要内容。全市50个社区联建片,在社区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军民共建文明社区,紧紧围绕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管理等,广泛开展活动,大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目前,我市驻军参与社区文明建设的主要形式有:一是青年官兵参加社区青年志愿服务队,与地方青年志愿者共同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行为,抵制消极丑恶现象,清除邪教等各种精神污染影响,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二是部队官兵与优抚对象、特困家庭、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结成帮扶对子,开展送温暖活动;与失足青年、单亲家庭子女结成帮教对子,做好青少年的思想转化工作。三是派出官兵直接参与社区管理活动,为社区建设出力。目前,全市有450名部队基层干部和军校学员,分别在四个城区担任政治辅导员、社区主任助理或社区政治指导员。

  五、双拥工作中存在的部分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双拥工作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新问题,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我们面对现实,迎难而上,千方百计地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做好工作,使双拥工作的成效更加明显。去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难点问题的解决:

  1、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有新的突破

  我市驻军多,随军家属数量大。我们在前两年对随军家属实行“符合随军条件的,可以先落户后安置就业;随军后六个月仍未就业者,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保障金”两项特殊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又采取和强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计划安置与市场就业相结合。运用市场调节机制,市、区分别举行军嫂就业洽谈会,市、区劳动力资源市场设立军嫂就业专窗等,引导军嫂到市场参与竞争,自主择业。2001年,市、区劳动部门共组织了8场军嫂招聘会,有300家用工单位进场招聘,417名军嫂参加,有249人达成就业意向,最后有40人上岗。市工商局和双拥办3年来共组织417家私营企业、外地在宁企业和中外合资等企业招聘军嫂,提供1600多个就业岗位,先后有118名就业上岗。我市在社区委员会的建设中,专门从军嫂中选拔社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为军嫂就业开辟了新的渠道。去年以来,我市有80多名军嫂在社区委员会应聘工作。二是切实做好随军家属的培训。全市建立了4个以提高军嫂劳动技能为主的“拥军培训基地”,3个军地两用人才包括军嫂培训考核基地。今年,已有232名随军家属参加了8个专业的培训,并获得了结业证书。三是制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政策规定。为了完善随军家属的社会保险关系持续手续,市劳动局制定了5项规定。如随军家属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本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其本人55周岁时,再办理退休手续;2000年7月1日后随军的,可从随军之日起补缴社会养老金,免收滞纳金,等等。这些规定,解除了随军家属的一些后顾之忧。为了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军嫂就业,规定单位接收34岁以下、35岁以上军嫂就业,分别给单位安置补助费为每人1000元和2000元。

  2、清理军队转业干部军地两处住房的任务基本完成

  我市转业干部数量多,占用部队的住房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清退难度很大。但是,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清退办公室,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区县的必达标准,进行考核检查,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市、区县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一个一个单位地核实,一户一户地反复做工作。在抓落实中,要求区县负责到人,每天一报。

  3、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医疗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的一项战略决策,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市已经接收一至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约占全省安置人数的47%。为了解决这些老干部的医疗问题,市区财政每年补贴1000多万元。今年,我市各区县对离休干部和师职退休干部,按照地方厅局级干部全部办理了“特约医疗门诊证”,享受有关待遇,使部队和军休老干部比较满意。

  去年,由于我们在双拥工作中抓了重点,攻了难点,带动了双拥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在组织领导、国防教育、拥政爱民、双拥活动等诸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特别是驻宁部队顾全大局,支援地方建设,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驻宁各部队和军事院校为了南京的城市建设,牺牲局部利益,换来广大群众的出行方便和优美的城市环境。在后宰门西段和珠江路东段拓宽中,南京军区和南空机关营房让出1万4千多平方米土地,涉及到部队住户、医院、加油站、汽车修理厂等多家部队单位和人员,但部队按时完成了拆迁任务,保证了道路拓宽按时竣工。为了迎接华商大会的召开,驻宁部队3个师以上单位和10所军事院校投入12400名干部战士和学员,奋战20天,与建设者们携手抢工期,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国展中心如期建成。此外,驻宁部队积极参加创建卫生城市、绿化城市、旅游城市的建设,组织官兵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等,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了文明之师的形象。

  ☆优抚安置

  2001年,我市的优抚安置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优抚安置工作政策,较好地完成了优抚安置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支持军队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

  为进一步发扬我市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在春节、“八一”期间,全市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南京的两个文明建设,也促进了驻宁部队的现代化建设。全市共出了200个宣传橱窗、3000多块板报,举办了1000多场次军政军民座谈会、联谊会等多种形式的军民联欢活动,切实使子弟兵加深了对“第二故乡”的了解。春节期间,市、区、县领导,分别走访慰问了驻地部队官兵、住院的伤病员、烈军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并积极为驻地部队及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办实事,使驻宁部队和优抚对象深切地感受到各级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照顾。

  二、全面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普查工作

  为了准确掌握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优抚安置工作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制定规范科学、切实可行的优抚安置政策,我市从2001年3月上旬起在全市开展了对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普查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培训骨干。为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普查任务,3月8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重点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并举办了普查骨干人员培训班。各区县也相继举办了各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主任和有关人员培训班,使全体普查人员明确了普查工作的意义、了解了政策、掌握了程序,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投入普查工作。市、区、县财政局还拨出专用经费,全力支持此次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领导重视,组织、经费、措施三落实。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联合组建了市重点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各级民政局分管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级民政局的优抚处(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为建立建全我市优抚安置工作基础资料档案,提高工作效率,市、区两级划拨专款为各区、县优抚科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专用设备,为今后我市优抚安置工作办公自动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我市各区、县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尽量使这次普查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丢不漏。各区、县在此次普查中还十分注重普查办法,充分发挥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的作用。在普查中,他们主要采取集中登记与个别上门登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普查登记工作。由于城市建设拆迁等原因,造成很多优抚对象己不在原址居住或因拆迁在外过渡,各民政干事和居委会干部为了把这部分人员的普查搞准确,有的利用晚上时间了解他们的准确住址,有的通过公安部门的电脑网络进行查找,想方设法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经过市、区、县共同努力,全市较好地完成了普查任务。通过普查统计,目前我市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1784人,其中烈属1480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153人,病故军人家属1049人,伤残人员4267人(在职3243人、在乡1024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940人(在乡退伍老红军1人、失散红军1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210人、解放战争入伍的765人、建国以后入伍的296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95人。

  三、充分利用农村费税改革的契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去年我市全面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取消乡统筹费,原有在乡、镇统筹费开支的义务兵优待金,改由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为此,我处把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做为2001年工作的重点。

  1、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张良礼局长和分管局长雍玉国亲自主持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并将其列入我局上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2、领导重视、深入基层、重点突破。为确保农村义务兵优待金能落实到位,市局多次召开区、县有关部门、人员会议,布置、研究、探讨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雍玉国副局长还带领优抚处的同志深入区、县、乡、镇进行调研,并会同区、县领导及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农工部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共同商定在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中如何能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标准足额到位问题。

  3、将农村优待金兑现情况纳入我市双拥评比的硬指标之一。为了切实引起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市将农村优待金落实情况纳入争创双拥工作模范区、县、街道的主要条件之一。

  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我市农村优待工作进展喜人,各区、县抓住税费改革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优待金发放渠道,统一将农村优待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六城区、大厂区、浦口区、高淳县2001年的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均达到了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大厂区还加大了区、镇的财政投入,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普遍优待制度,其标准为:“三属”每人每年的优待金额为1000元,革命伤残军人每人每年的优待金额为900元,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的优待金额为800元。今后,其优待标准还将随着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增长。六合县是我市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地区,2000年平均优待金额为900元,税费改革后,县领导班子统一思想,积极进取,以努力争创双拥模范县为动力,2001年大幅度提高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

  四、认真做好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筹集与发放工作,积极探索优待金社会统筹的新路子

  2000年底,我市十城区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2216人,今年我市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共计发放640余万元,其中优待金410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费230多万元。优待金和生活费已于去年七月底前准确、足额的发放到义务兵及其家属手中。针对优待金统筹难的情况,2001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优待金筹集的工作力度。主要采取寄文件函、打电话,组织专人上门筹集等多种方式收取优待金,取得了一些效果。全年共统筹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28万元左右,比上年增长了约20%。

  五、继续大力开展向农村优抚对象献爱心的捐赠活动

  去年12月份,我市又大规模地开展了对口支援“爱心送下乡”捐赠活动,在短短的十多天时间里,收到了各种捐赠物品十万余件。其中白下区专门购买了500件真空防寒衣、200件保暖内衣等一卡车新物资送给高淳县优抚对象;鼓楼区还给六合县2户比较困难的优抚对象分别买了一台25寸熊猫大彩电;下关区仅棉衣就捐有22371件、毛衣9742件。 12月5日,90辆大卡车满载着市区人民的深情厚意,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捐献的十万余件衣物,一千余件家电、家具等物品,送往江浦县、六合县、高淳县、溧水县的750多户农村老烈属、老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家中。广大人民群众蕴藏着拥军优属、扶优帮困、积极奉献爱心的巨大能量,在“爱心送下乡”活动中,又一次得到了空前的发挥。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寻找和创造更为有效的优抚捐赠载体,以切实保障和提高我市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六、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我市去年共接收退役士兵3352人,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2303人、农村退伍义务兵631人、转业士官418人。至9月底,全市安置工作已基本结束,安置率达99%,农村退伍义务兵也已得到妥善安置。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领导重视,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市委、市政府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促进部队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2001年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0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1]121号),在文件中明确提出将退役士兵安置情况纳入全市双拥工作考核目标和评比双拥先进单位的条件,对未完成当年市政府下达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探索新途径,实现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和自谋职业零的突破。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指令性安置模式因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安置矛盾越来越多,安置渠道越来越窄,根据市领导指示和局党委安排,市民政局分管局长雍玉国同志多次带领市安置办和区县同志外出学习,到基层调研,多次召集劳动、人事、财政、税务、工商、法院、法制办、司法等十几个部门深入进行研究,起草了我市2001年安置工作的新政策,为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打下了扎实的基础。2001年我市首先在高淳县进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点,相继出台了《高淳县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和《高淳县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集成效应和激励导向作用,由县财政拨款54万解决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经过动员全县共有31名退役士兵实行了自谋职业,占应安置总数的53%。通过跟踪调查,该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100%已在社会上通过招聘找到了工作或自办经济实体。六合县、溧水县和市区也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了自谋职业。据统计全市共有140多名退役士兵已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占全市应安置数5.4%,由各级财政拨款的自谋职业经费共达130多万元。2001年在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截止去年11月15日为止,全市有近20家用人单位要求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共收取有偿转移资金120多万元。

  3、实行处罚措施,加大安置力度。为了强化法律保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市政府在2001年的文件中着重规定了对不执行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和拒绝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严肃查处,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并按照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支付有偿转移资金;对拒绝交纳罚款、拒绝支付有偿转移资金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按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由于政策到位,可操作性强,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能按时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对少数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发责令其限期改正的通知,有一半以上单位接到通知后改变了原来不配合的态度主动要求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其余几家正在协商之中,还没有一家用人单位明确提出拒收,效果非常明显。

  4、加强管理和技能培训,努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各区、县针对待分配期间长的特点和自身条件,从参与人才竞争、满足社会需要出发,利用各种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及时进行形势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参加社会各种公益活动,使退役士兵不但具备思想品德、自身素质、纪律观念等方面优势,而且具备过硬的技能和竞争上岗的能力,使退役士兵通过自身的能力走向社会。建邺、白下、下关、栖霞等区为了使退役士兵尽快完成从保卫者向建设者的角色转换,专门聘请人事、劳动等部门同志给退伍士兵讲课,并把退役后在地方各个部门取得成就的退役士兵请回来现身说法,引导退役士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正确对待政府。玄武区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该区纪念建党80周年党的基本知识竞赛活动。白下区组织部分退役士兵参加该区“社区风采”文艺汇演的组建、彩排、演出等活动。鼓楼区与劳动部门联手为退役士兵提供电脑、驾驶、营销、修理等专业培训,增强了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能力。

  在安置中,各区县安置部门对立功人员、伤病残士兵和高级士官以及在西藏等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士兵在安置时尽量给予特殊照顾,对父母双下岗、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给予适当照顾;高淳县、溧水县今年实行了对退役士兵安置对象综合评定打分制,根据得分高低选择安置单位的办法。各级政府在抓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同时,对农村退役士兵也采取了多形式、多渠道的安置方式,农村两用人才的开发率达到90%以上。

  七、认真做好各项优抚日常工作

  2001年共办理一次性抚恤135人;评残、调整伤残等级39人;换证70人;补证30人;优抚安置接待来信来访近2500人次。在接待处理优抚安置对象的过程中,基本上做到热情解答、及时回复、排忧解难,妥善处理。同时,我们还特事特办,及时办理了周光裕同志及邵锋同志的追烈工作,并且注意认真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和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区、县民政局,争取上级领导和财政部门的支持,使一些具有影响的烈士陵园和革命历史教育场所得到了改造,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军地双方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精神,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范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指抗日战争时期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营职以下干部,解放战争时期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团职以下干部以及建国后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师职以下干部;军队退休士官(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指军队编内职工,军队事业单位中列入国家劳动计划的编外固定职工经及军队事业单位中1971年11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我市自1985年起开展这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关怀下,在市民政局内专设了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安置处,专司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到2001年底已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2700余人,其中离休干部(保留军籍)832人,占全市安置人数的31%,退休干部1800多人,占全市安置人数的69%,师职退休干部635人,占全市安置人数的24%;从我市实际出发,军队离退休干部实行市接收安置、区县直接管理体制,设立了28个军休所,配备工作人员250多人,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管理服务。还接收安置了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006人。

  为做好接收安置工作,我市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兴建住房总建筑面积140100平方米,市政府为此减免税费1300多万元。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接收好、安置好、服务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当作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克服困难,多方努力,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热心为军队离退休干部介绍地方情况,办理各种手续,使他们愉快的在军休所里安了家;军休工作人员努力树立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思想,狠抓军休所基本建设,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美化休养环境,经常开展各种有益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较好地落实了老同志的医疗保障,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要求,热心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广大军队离退休老同志继续保持发扬我党我军光荣传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福利活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参加社区建设,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行政区划

  一、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市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01年1月,市政府同意玄武区成立卫岗街道办事处;

  2001年1月,市政府同意撤销秦淮区红花镇设立红花街道办事处;

  2001年1月,市政府同意雨花台区成立赛虹桥街道办事处;

  2001年4月,市政府同意将白下区石门坎镇划入光华路街道办事处管辖;

  2001年4月,市政府同意撤销雨花台区江心洲乡设立江心洲镇;

  2001年5月,市政府同意调整中华门街道办事处和红花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的两街道办事处以土城头路为界,土城头路以西为中华门街道办事处,土城头路以东为红花街道办事处;

  2001年11月,市政府同意撤销栖霞区栖霞镇设立栖霞街道办事处;

  2001年11月,市政府同意调整鼓楼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撤销五台山、鼓楼、三牌楼、水佐岗等4街道办事处,保留且扩大华侨路、宁海路、湖南路、中央门、挹江门等5个街道办事处,保持江东街道办事处不变。通过这次调整,鼓楼区街道办事处由原来的10个,调整为6个;

  2001年11月,市政府同意撤销栖霞区八卦洲乡设立八卦洲镇;

  2001年12月,市政府同意调整建邺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撤销安品街街道办事处,调整朝天宫、止马营2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成立南苑街道办事处,调整南湖、兴隆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保持莫愁湖街道办事处不变。通过这次调整,建邺区仍辖6个街道办事处;

  2001年12月,市政府同意雨花台区成立梅山街道办事处。

  通过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我市共辖64个街道办事处,62个镇,3个乡。

  二、2001年上半年,全市各郊县对村级区划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通过调整,全市村委会由98年初的1715个村减少到现在的1022个,撤并小村693个,撤并幅度为40.4%。其中浦口区撤并16个村,撤并幅度为38.1%;栖霞区撤并21个村,撤并幅度为22.8%;大厂区撤并16个村,撤并幅度为64%; 雨花台区撤并11个村,撤并幅度为21.6%;江宁区撤并89个村,撤并幅度为25.9%;江浦县撤并63个村,撤并幅度为40.9%;溧水县撤并114个村,撤并幅度为53.8%;六合县撤并197个村,撤并幅度为46%;高淳县撤并162个村,撤并幅度为49.4%(详见附表)。此外,江浦、六合两县还结合村级区划调整,对村民小组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江浦县将全县的1618个村民小组,撤并为918个,撤并幅度达56.74%;六合县将全县的4506个村民小组,撤并为2344个,撤并幅度达52.02 %。

  附表:

全市村级区划调整情况一览表

                                                    截止20017

区、县

1998年初村数

撤并村数

现有村数

撤并幅度%)

六城区

39

4

35

10.3

栖霞

92

21

71

22.8

浦口

42

16

26

38.1

大厂

25

16

9

64.0

雨花台

51

11

40

21.6

江宁

344

89

255

25.9

六合

428

197

231

46.0

江浦

154

63

91

40.9

溧水

212

114

98

53.8

高淳

328

162

166

49.4

总计

1715

693

1022

40.4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全市现有11个区、4个县,64个街道办事处、62个镇、3个乡,802个社区居委会、1005个村委会;全市总人口640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80多万,约占总人口13%。

    一、社区服务的深化完善为社区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社区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能,主要是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南京作为全国社区服务发祥地之一,从1986年在秦淮区试点开始起步,历经十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已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组织制度、配套的政策法规、形式多样的服务手段和内容广泛的社区服务格局。具体表现为:

  一是形成了全市社区服务网络体系。1、社区服务设施。全市目前共建有区、街两级社区服务中心70个,老人公寓70所,居委会社区服务站1200个,老年活动室700个,各类便民服务网点6000多个。六城区建成市民求助电脑系统和区街两级电脑网络,深受社区居民群众的欢迎。2、社区服务网络。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普遍建立起为老年人、残疾人、军烈属、困难户、下岗职工、儿童等特殊对象服务,以及便民、康复、求助等服务网络。去年全市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市民求助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介绍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达2万人次。3、社区服务队伍。全市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达15万人,各区分别建立了青年志愿者、子弟兵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公务员志愿者等十多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

  二是初步形成了三种机制。1、社会化投入机制。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上,新区开发带动一批、旧城改造扩建一批、与驻区单位共建一批、列入规划兴建一批,形成了国家、集体、企业、个人几个一点的社会化投入机制。2、产业化运行机制。我市社区服务设施90%以上引入产业化运行机制,面向居民群众开展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做到自收自支、略有结余,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3、行业化管理机制。我局对社区服务单位实行行业认证制度,引导其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路子。

  全市现有“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区”3个,“江苏省社区服务示范区”7个,十多年的社区服务实践,为社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社区建设向纵深拓展,在推进民主自治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社区建设是社区服务的延伸和拓展。我市是全国推进社区建设最早的城市之一。今年以来,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在民政部和省厅的关心指导下,以认真贯彻中央“两办文件”精神为动力,与时俱进,继续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各区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开拓性的探索。尤其是以鼓楼区为代表的玄武、白下、秦淮、建邺等一批国家和省级社区建设实验区,紧紧围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展开了一轮以转换政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的社区建设高潮。与此同时,我们大力推广鼓楼区的经验做法:校正街道、居委会的工作重心,取消对居委会的经济考核指标,其办公经费和干部的生活补贴纳入财政预算,为居委会建立独立银行帐户,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推行社区环卫、计划生育、社区安全保卫等项工作与社区居委会职责剥离的改革做法,由政府提供专门经费,招聘专门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开始走向专职化、职业化,居委会协助管理的做法。各区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展开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各出新招,特别是白下、秦淮、建邺区自加压力,加大投入,树立做强、做优社区,政府改革先行,为社区松绑,做好服务保障的理念,为社区工作健康、可持持序性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三、村委会民主建设稳步推进,依法选举加大民主进程。

  全市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照法律程序,自2001年9月28日开始至2001年12月底结束。全市所辖15个区县,1014个村民委员会中,除因拆迁征地等原因确需依法推迟缓选外(按居委会选举有14个、缓选11个),共有989个村民委员会参加了换届选举工作,180余万选民参加选举投票,依法选举出4132名村委会成员,其中村委会主任978名、副主任463名、委员2691名。村委会成员中,女性1066人,占26%,中共党员3031人,占73%,40岁以下2539人,占6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820人,占68%。这次选出的村委会成员总数与上届相比减少了3082人,减少43%,较好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此次换届选举比往届更规范、更民主,真正把一大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为全市的村民自治、农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历年来村民自治模范创建的开展,全市现有雨花台区、浦口区和江浦县3家单位被评为“江苏省村民自治模范区县”和55个“南京市村民自治模范乡镇”称号。

  ☆民间组织管理

  近年来,我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精神,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狠抓落实,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顺利完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

  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是近年来我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01年3月开始,在玄武、建邺、江宁三个区以及市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两个市级部门进行试点,9月在全市全面推开。全市上下在整个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把复查登记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行动快,信心足,勇挑重担,大胆实践,勇于开拓。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为了确保复查登记工作扎实稳妥,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全市上下先后制定了方案,建立了机构;在登记之初进行认真调研,周密部署;为营造氛围引起全社会关注,还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多层次的培训。在完善双重管理体制方面,多次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反复磋商。先后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技术监督、银行、财政、税务等部门达成共识,共签发了16份双边文件。民政部门自身还下发了“民政类”和“社区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文件。截止到2001年底,全市已登记并颁发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508家(市属267家、区县241家)。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民政等行(事)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树立典型,促进社团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团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2001年初,市民政局会同市人事局在全市开展了先进社团和社团先进工作者的评比表彰活动。经过评比,树立了一批社团和社团先进工作者的先进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这次活动,全市共评出53个先进社团、61名社团先进工作者。在市政府召开的总结表彰会上,市民政局张良礼局长作了专题工作报告,盛金隆副市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南京企业联合会等4个先进社团介绍了经验。通过评比表彰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全市社团和社团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社团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举是民间组织管理的工作方针。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我市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重点培育的原则,审批登记了如“重合同守信用协会”、“房地产估价协会”、“反假维权协会”等17家新社团组织。这批社团组织的建立,为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监督管理方面,我市一方面重视日常年度检查制度,保证90%年检率;另一方面还突出抓了建立民间组织领导干部任职审批制度、规范章程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核准登记制度、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四建立”制度促进了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在双重管理体制方面,根据政府机关机构改革中一些机构人员变化的情况,及时理顺民间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关系,变更有关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

  四、法制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建设取得一定进展

  为进一步加快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完善配套政策法规,近年来,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的法规,结合我市情况,制定了《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法》,该《办法》现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力争早日颁布实施。近期,我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还积极与财政、税务等部门联络沟通,共同制定下发了民间组织税收政策和票据管理办法。

  我市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建设也有一定突破。在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的情况下,我市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得到了加强。将原社团处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处,同时挂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牌子,增加了人员编制6名,使管理力量得到了加强。

  ☆收养登记

      二ОО一年,我局继续认真抓好《婚姻法》、《收养法》、《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执行,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程,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据统计,二ОО一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9951对(其中涉外结婚登记291对);办理离婚登记6339对(其中涉外离婚登记3对),登记合格率达到99.95%。共办理收养登记147件。

      一、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1、继续加强对《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今年四月,修改过的《婚姻法》正式颁布,各区县积极配合司法等部门将《婚姻法》的宣传列入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报纸、电台、举办法律咨询讲座和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玄武区把《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办理婚姻、收养登记程序输入电脑,编制网页,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办理登记工作的始终。白下区专门从司法局购买了200本《婚姻法》书籍及500张《婚姻法》宣传画,发至各街道、居委会。鼓楼区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街道和社区委员会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江宁区编制了《婚姻法释义》,作为换届后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讲授。通过广泛、多层次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干群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婚姻法》,有力地提高了干部和群众守法、执法意识,为依法行政和依法登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根据民政部、民政厅的要求,我们组织各区县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修改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提出了许多建议和修改意见。

      2、为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市局于上半年召开了全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授予白下区民政局等5个单位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先进集体;授予建邺区民政局等10个单位为依法登记、档案管理、婚姻服务先进集体;授予周新棣等36位同志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先进个人。通过表彰,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对开创我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很大。

      3、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登记。为了更好地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质量,根据我市目前婚姻登记工作存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各区县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迫切要求,经过多次讨论,反复论证,市局于2000年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更好地规范全市婚姻登记工作程序。各区县除了组织登记员认真学习外,还把工作规范印发给街道、乡镇有关人员,组织他们学习、讨论,使婚姻登记工作的宣传从基层做起,在加强婚姻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同时,更好地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执行一年来,对婚姻登记员的规范操作、结婚证件的规范出具、婚姻档案的规范装订等都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得到了基层领导、工作人员的首肯。处室于年底及时组织区县进行座谈,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和难点,并对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修改二稿逐条学习,以便修改过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能尽快执行到位。根据民政部办公厅民办函[2001]34号和民政厅苏民福[2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系统软件应用的通知》,邱处长带领白下、鼓楼等8个区的婚姻管理干部,去长沙参加了民政部的专题培训,并购置了民政部开发的婚姻登记与系统管理软件2.0版,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全省、全国的联网打下了基础。

      4、继续认真探索婚姻体制改革。对近年来实行集中登记的区县及时给予帮助指导,推广好的作法和经验。江宁区民政局和卫生局联合拟发了《关于实行全区婚姻集中登记管理的意见》上报区政府,并同时制定了婚姻集中登记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登记员守则、婚姻登记程序、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等,设立了婚姻登记室,配备了登记设备,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5、各区县继续探索和开拓适合本地区发展需要的婚

  姻服务事业,积极创建一流的婚姻服务实体。白下区2000年在全市率先实行婚姻登记管理微机化后,2001年又在全市率先开设了办理结婚登记纪念卡、颁证仪式、颁证仪式摄像等特色项目,投入2万余元,配备了摄像机、打印机、立式空调等,同时新增3名工作人员,逐步完善了各类婚姻服务,年创收20万元以上,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玄武区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的优势,按照依法行政与婚姻服务分开的原则,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发展,把婚姻服务列入全区社区服务链,拓展社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群众对婚姻服务的要求。

      6、积极和计生、卫生等部门搞好协作,进一步推动婚育同步管理工作。在全市计生工作先进表彰活动中,市局以及许多区县局都被评为先进集体。

      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收养法》的学习、宣传,及时召开座谈会,组织区县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收养法》,共同研究解决《收养法》执行中的新问题,保证了收养登记的合格率。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147件。涉外收养登记4件。

      2、为了更好地加强全市收养登记工作,提高收养登记工作质量,市局制定下发了《南京市收养登记工作规范》,以规范登记程序,严格依法登记,使收养登记工作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残联工作

  刚刚过去的2001年,是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的一年。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中,自觉服从于全局、服务于全局,扩大了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影响,促进了社会稳定,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在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去年7月,《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市政府令第200号)正式颁布实施。这项政府规章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强调属地管理原则,增强了可操作性,为我市全面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政府令颁布以后,我们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南京日报》作了全文登载,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全市主要城区和公共场所悬挂大型横幅标语200多条;市和各区县及街道乡镇残联派出了百余名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市2000多家部门、单位进行上门宣传;同时相继召开市按比例就业工作会议和下关、江宁两区现场经验交流会,盛金隆副市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还举办了10期专题培训班,各区县聘请100多名协理员。通过一系列措施,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探讨按比例就业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大厂区和栖霞区针对辖区内大企业多的特点,组织力量重点攻关,促成部分大企业主动上缴了保障金和安置残疾人。雨花台区将此项工作作为各系统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区机关各委办局带头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区委书记谢雯就区法院准备录用一名残疾人专门听取了情况汇报,最终将这名残疾人列入法院附属编制。江宁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制度,共有315家单位建立了残疾人就业年审台帐。鼓楼、下关、江宁等区区级机关带头按规定交纳了就业保障金;栖霞区政府制作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专题节目,在区电视台滚动播出,同时给驻区单位发了公开信,得到辖区各单位的积极响应。截至年底,全市共安排了378名残疾人就业,收缴就业保障金6百多万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开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残疾人维权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元旦、春节及助残日期间,省、市和区县政府、各级残联深入残疾人家庭,为其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其中助残日期间,我们为300名肢残人发放了轮椅,为350名残疾人每人发放700元的困难补助金。鼓楼区拨出3万元专款,建立了特困精神病患者补助制度,还发放救助扶贫款10多万元。白下、大厂、高淳、江浦、秦淮、栖霞等区县先后走访慰问了500多户残疾人家庭,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计30多万元。江宁区民政、残联、财政、农工部等部门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基层调研,区政府批转了他们《关于农村残疾人税费减免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据统计,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进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还有万余名残疾人享受其它政府优惠待遇。市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权益分部自518日正式挂牌运作以来,已接待了300多名残疾人咨询,并为符合援助条件的残疾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去年我市共有20余名盲、聋哑、肢残学生通过考试被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科大学特教学院、扬州大学等院校录取,其中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孤儿孙莲子参加普通高考,考出了592的高分,但由于体检的不恰当结论,一些正规院校不愿意接纳,新闻媒体报道后,反响很大,我们与市卫生局和市招办及时沟通,在各方面的关注和我们的不懈努力下,孙莲子终被南京人口干部管理学院录取,使其愉快地开始了大学本科的学习。

  三、无障碍建设跃上了新台阶

  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这几年发展势头很快,得到了上级建设部门和残联的充分肯定。2001810日和1020日,省建设厅、民政厅、残联和国家建设部,民政部、中残联先后来我市检查无障碍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截止去年底,全市已建成盲道300公里,道路坡道4000处,交叉路口行人过街灯和语音提示器515套,触摸式行人过街信号灯15处,残疾人专用电话亭1350个,无障碍公厕193座,残疾人电梯约百部,残疾人专用柜台24个,无障碍标志牌1480块。在无障碍建设中,我们与市建委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严格规范标准,强化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妥善解决;驻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人民日报》头版报道了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成就,江苏卫视就无障碍设施进行专题采访。可以说,通过这几年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已经成为我市残疾人工作最具特色的一个“亮点”。

  四、康复工作和盲人按摩事业有了新突破

  为了落实“长江新里程”计划——普及型假肢的安装验配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截肢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查明全市符合条件的45岁以下的截肢残疾人193名,掌握了底数,建立了详细的数据库。在第二次全国“爱耳日”和“精神卫生日”期间,我们组织专家现场义诊、咨询,组织厂商募捐等,宣传预防残疾、关爱残疾人的重要意义,促进了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在残疾人评定工作上,我们一方面与定点医院及时沟通加强协调,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规定,准确把握评残范围,统一评残程序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评定工作,全年共评定残疾人2214名;针对我市有近百名盲人在卫生系统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其职称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上半年与市人事局、卫生局共同下发了专门文件,还成立并召开了市第一届医疗按摩初级职称评委会,为7名盲人医生评定了初级医疗职称,完成了5名盲人医疗按摩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我们还会同市工商、劳动、卫生、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等,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全市盲人保健按摩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市经批准建立的盲人保健按摩中心有6家,安置盲人60余名,肢体残疾人5名,聋人1名,他们自强自立、刻苦钻研专业技术,爱岗敬业,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一些知名人士甚至评价为“盲人保健推拿”“推”去了烦恼,“拿”回了健康。

  五、残疾人文体活动取得了新成绩

  为培养残疾人体育苗子,迎接国际、国内相关残疾人体育赛事,从去年年初开始,我市各级体委、民政、残联密切配合,从近10万名残疾人登记表中整理出1千多名80年以后出生的残疾人员名单,又通过进一步的了解、新闻媒介播出启事、现场测试和下基层挑选等方式,并邀请省残疾人体协资深专家和教练进行筛选,挑选了60多名热爱运动、不怕吃苦的残疾青少年加以培养。去年,我市残疾运动员,通过刻苦训练相继在全国和省级比赛中取得优良成绩,获得19个第一名、9个第二名、4个第三名,破两项世界纪录,42人入选省集训队,14人入选国家集训队。市残联、市残疾人体协及白下、高淳等区县残联还满腔热忱地从各方面关心残疾运动员,为傅桃英、孙海涛等残奥会冠军分别解决了婚姻、住房等问题,为马敏英、纪敏、王丽萍等人解决了就业及调资问题。在去年3月份举行的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中,有近200名残疾人参加了演出;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中以及随后在山东赛区和全国比赛中,均获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市赢得了荣誉。

  六、残疾人协会工作有了新拓展

  注重发挥各专门协会的作用,残疾人自我管理收效显著。如聋人协会每月召开一次座谈会,学习时事政治、交流思想;针对外地聋人在我市盗窃案增多和揭批“法轮功”等问题组织聋人进行专题讨论,并组织开展了晨练、武术、摄影等竞赛活动,组织聋人参观名胜古迹,激发爱国热情;市盲人协会组织盲人参加按摩培训班,去年有51名学员通过培训考核,使他们通过一技之长从业谋生;市弱智及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组织会员参观儿童福利院家庭资源中心,请特教老师讲解弱智儿童、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和特教理论;肢残人协会于“七一”前夕组织肢残人参观珍珠泉公园、长江二桥、市儿童福利院等,并为孤残儿童送上一份份礼品,表达他们的一片爱心。各专门协会在华商大会前组织残疾人举行了主题为“迎华商、做贡献”的座谈会,并向全市17万残疾人发出倡议书,号召残疾人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开文明车,维护社会稳定,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争做模范。

  ☆老  龄  工  作

  2001年,市老龄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组织、调动全市各级老龄委的积极性,努力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

      一、老龄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全社会尊老意识、养老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协调新闻媒体反复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传播快、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特点,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

  二是利用重大节日广泛宣传。各级老龄委不失时机地利用元旦、春节、老人节等传统节日,在全市主要街道和繁华地段悬挂横幅、标语,安充气拱门、出墙报、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以达到最直观的宣传效果。很多单位还利用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祝寿会、交流会和走访慰问等活动请领导发表讲话,使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对老龄工作更加重视、更加支持、更加关心,全市敬老氛围更加浓烈。

    三是办好工作简报深入宣传。市老龄委编发12期《南京老龄工作》,在传达党和政府重要指示的同时,及时反映全市老龄工作动态。各区县也及时编发老龄工作简报、简讯,及时反映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一年来,市及区县老龄干部踊跃向新闻单位投稿,有400多篇被采用。

    二、贯彻《老年法》有了新进展,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市老龄委对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老龄问题的建议、提案及时答复。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90多人(次)。15个区县的老年法庭,对涉老案件普遍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共审理涉老案件1000多件。

      十月中旬,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李九龙等领导同志来南京,作有关宣传贯彻老年法情况的调研,对我市各级领导重视宣传贯彻老年法、列入普法教育内容、作为依法治市重要举措、建立老年法庭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予以充分肯定。

      三、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老年人精神生活更加充实而富有情趣。

      按照李岚清副总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工作的指示,市和区、县老龄委将老年文化工作作为老龄工作重要方面,认真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加强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的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

      为做好老年文化工作,全市各级老龄工作者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刻领会《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江总书记讲话精神上来。3月8日,市老龄委联合有关部门举行“2001年南京市中老年健身操(舞)比赛”,有40个代表队共800多人参加。今年初,市老龄委组织老年风采艺术团,代表江苏省赴京参加由中国老龄协会、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中央电视台主办的“青春常在《夕阳红》老年风采电视大赛”获得金奖。10月23日,市老龄委联合省广播电台在玄武区台城花园社区举办《社区我的家》大型现场直播节目。该节目通过玄武台城花园社区这一窗口,充分展示了我市文明社区的精神风貌和中老年人的动人风采。

       被市委列入《南京市2001年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的中老年文明晨练点评先活动历时6个月,在全市15个区县1000多个晨练点中评先出了100个文明晨练点。10月25日,市老龄委联合市体育局等单位在龙江体育馆举行2001年南京市中老年文明晨练点评选表彰暨中老年晨练运动演练大会。市人大副主任石尚群,市政协副主席于基汾等领导同志为获奖单位颁奖。15个区县老龄委(办)负责人、老龄工作者和100个晨练点的2000多名老年人兴致勃勃地观看了演练。

     老人节期间,市老龄委还联合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了老年鸳鸯长跑、老年摄影艺术展等活动。我市有4名老人获江苏省“健康长寿之星”。

      四、努力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市和各区县围绕“六个老有”目标,努力办实事办好事,让老年人切切实实地感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市委副书记陈家宝在下关区老龄委一份情况反映上作出批示,要求老龄、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对特困老人的医疗救助问题作专题调研。市老龄委积极协调,主动参与,提出建议。形成了《关于在6个城区推广特困老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医疗救助的资金来源、救助对象的确定、建立健全慈善医疗机构网络等作了具体规定。

      市老龄委多次协调市政公用局等有关部门,今年首次在老人节当天,对持有老年人优待证的乘客,免费乘坐无人售票车。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市老龄委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老人优待证,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营养补贴费,每人每年1200元;区、县为90至99岁高龄老人发放数额不等的长寿营养费。各级老龄委还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如:金陵晚报、黑龙江参美(集团)公司、森永公司、乐凯公司、旺旺食品公司等,共同开展敬老送温暖活动。

      全市上下十分重视老年教育,已办各类老年大学26所,街道、乡镇开办各类老年人学校45所,受教育的达10万人次。

      五、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社区助老服务水平的了明显的提高。

      遵照李岚清副总理关于“老龄工作重点在社区、在基层”的指示,市老龄委专门制定了《关于推广社区老龄工作有关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老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社区,要求各级老龄组织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社区为老服务体系,规范社区为老服务制度,提升社区为老服务水平,扎扎实实地做好社区老龄工作。

      11月15日,市老龄委在建邺区兴隆街道召开全市社区老龄工作会议。会上,70多名代表听取了建邺区、建邺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兴隆街道向阳村等单位关于社区老龄工作的经验介绍,参观了老龄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兴隆街道国泰民康社区居委会。这次会议从思想上统一了对做好城市社区老龄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做好社区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了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社区老龄工作给予支持。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了我市老龄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根据国家、省老工办的要求,我们加强了老龄调研工作。市老龄委要求各区县老龄委深入基层,了解老年人口的基本情况,以及特困老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百岁老人等情况。

      市老龄委还指导各区县围绕“南京市老龄形势、老年教育”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和老龄工作干部撰写了《特困老人医疗救助情况调查》、《浅谈老年和群体政治思想状况及对策》、《关于社区老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问题的思考》等一批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

  12月21日,市老龄委联合有关单位召开了“南京市老龄形势暨老年教育研讨会”,会议共印发、交流论文41篇。全市各地区、各单位老年学研究者就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助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老年教育实践与探索等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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