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考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3月18日,南京市人事考试网和南京市民政信息网转发了江苏省人事厅、民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8]67号),我局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又起草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度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宁民人[2008]62号),自通知下发以来,在各区、县民政局的积极宣传和大力组织下,全国首届社工师考试报名和培训报名正在我市井然有序地进行当中,根据广大基层社会工作者的普遍反映,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职业水平培训的目的 当前,全市基层社会工作者参考和参训的热情比较高,为我市确定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各区县民政局和有关单位已被民政部确定为试点单位,因此必须认真组织做好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要加大对从事民政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力度,这是当前解决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关键,为此,各单位必须要充分认识考前培训的重要意义,明确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为确保我市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参与率和通过率,保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在我市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结合广大基层社会工作者参考参训的积极性和开展培训工作的实际,为切实促进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的培训工作,我局已与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进一步协商和沟通,均已同意将初级社工培训班和中级中工培训班的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600元/人和800元/人。 二、要进一步加强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和培训的保障力度 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民政工作作为当前社会工作的主要载体,履行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承载着为民服务、助人自助的社会服务宗旨和理念,是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和执行者,责任重大,责无旁贷,为此,各单位要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为起点,以组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为契机,大力推进我市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和职业素养。为了进一步吸引和鼓励广大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培训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拿出具体的鼓励性措施,加强对考试、培训经费的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从而提高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参与率和通过率,为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南京市民政局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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