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善超市运作中的几点体会
(下关区民政局副局长 厉东芳)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2004年7月,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过这一社会捐助新模式,加强对城市困难群众的经常性生活救助。
慈善超市定义为:在政府支持下,直接面对属地困难群体,以实物(生活必需品为主)济困为基本功能,以领用券为兑换凭证,由各类组织严格以慈善为目的开办的超市。其目的是以随时、就近的方式接受单位和个人捐赠的闲置物品,并以属地帮困对象自选的方式领取物品,既实现物尽其用又实现一线帮困。
一、总体概况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下关区民政局于2006年9月9日成立下关区慈善超市,成为南京市首家区级慈善超市。慈善超市占地面积近200平方米,由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民政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同托底,并办理了民办非企业法人手续。下关区慈善超市积极探索“政府推动、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新型运作模式,弘扬了“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精神,初步构建了对全区特困群众的慈善救助体系。下关区慈善超市是以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点为依托,以实物救助形式帮助本区困难群众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的公益性慈善救助机构,是社会捐助接收工作和开展慈善实物救助工作相结合的新型社会救助平台。
慈善超市开业以来,接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地部队及个人的捐款28.5万元,捐物1.88万件,折合人民币47.6万元。著名商业企业家乐福超市、玉桥市场在超市内设立了专柜,南京麦凯龙名鞋店开展“卖一双鞋,捐一元钱”的活动,与超市签订了长期协议。
从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已救助困难群众4136人(次),累计救助物品8272件,折合人民币20.68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创办手续合法完备:
慈善超市设在区民政局一楼,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每周开放三个半天、两个全天,超市还设有面积约40平方米的库房一间。慈善超市办理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手续,刻制了“下关区慈善超市”印章,法人代表由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担任,超市工作人员由区社区服务中心三名同志兼任,其中两名同志负责超市店堂内的管理及各种台帐的制作,一名同志负责库房管理。
(二)机构设置“市站合一”:
下关区慈善超市同时也是下关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总站,这是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与慈善救助的新结合。因此,它兼具接收社会捐助和开展社会捐赠两项功能,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和广大群众搭建了一个奉献爱心的平台,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网络,实现了社会捐助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实现了城市困难人群按需帮困,帮助居民和单位调剂闲置物品,实现物质资源最佳利用。
(三)经营方式三级连锁:
这是慈善超市运作模式上的新突破。下关区在建立区级慈善超市的同时,在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相应建立了街道慈善超市和连锁点,形成区、街、居三级连锁,到目前为止已建立了五家街道慈善超市。
三级连锁超市的名称:一级为下关区慈善超市 (下关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总站);二级为下关区XXX街道慈善超市(XXX街道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三级下关区XXX街道慈善超市连锁点(XXX社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点)。
各级慈善超市的功能:
1、区级慈善超市的功能:
(1)指导街道慈善超市和连锁点的工作;
(2)向全区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驻地部队及个人开展慈善募集活动,直接接收社会捐赠;
(3)向全区街道慈善超市调配社会捐赠物资;
(4)义卖社会捐赠物品作为慈善购物资金;
(5)定期对全区各街道慈善超市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街道慈善超市与区慈善超市功能大体一致,它具体指导街道连锁点开展工作。
3、街道连锁点的功能在街道慈善超市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受理救助申请和调查统计困难群众对社会捐赠物品的需求状况两项功能。
(四)资金来源内外结合:
慈善超市资金来源主要为社会捐助、民政慈善基金、残联基金、民政福利彩票公益金,既有民政内部资金,也有向社会募捐的资金,通过发放“倡议书”、开通“捐赠热线电话”、举办慈善捐赠活动、主动上门积极劝募等形式筹集资金。在办理合法审批手续、安全质检手续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工商等部门将执法中罚没的物品捐赠给慈善超市。超市正在积极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希望有更多的定期捐赠资金或物品,以保证超市有充足的物品可供发放。
(五)申请方式规范统一:
到超市领取物品的申请方式为,个人填写《下关区实物救助券申请审批表》交所在社区,由社区报街道审核,最后报区民政局备案,审批表为一式三份的三联单,用这种方式申请,既完善了手续,又便于掌握每月发放的情况,便于社区做好人员的平衡工作。
(六)双向承诺阳光透明:
为了使捐助者更加直观地看到捐助效果,慈善超市内的每一件物品均贴有区慈善超市的标识和捐助者的姓名,使每一位受助者拿到物品时都能知道捐赠物品的来源,由内心生出一种对捐赠者的感激之情。超市在发放每一件物品时,都登记造册,并有受助人的签名,捐赠者可随时查询到自己所捐物品的去向,从而对自己的善举感到莫大的欣慰。慈善超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实行公开化管理,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开接收捐赠情况和捐赠款物的使用发放情况,同时随时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和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
(七)发放方式三个“不定”:
1、不定发放对象:在超市成立之初的几个月,我们规定了几类人群定向救助,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听取街道和社区同志的反馈意见,发现有些真正困难的群众没有得到救助,如有些低保边缘户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但又未达到享受低保的标准而导致实际生活比低保户还困难,但不属于规定的几类人群而无法得到救助,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单亲家庭、高龄独居老人不一定是最困难的人,有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还不错,但因属于超市救助的类型而得到了救助。鉴于这些情况,我们认为原先按固定对象发放的方式不太合理,于是及时改变模式,调整发放对象,只要是下关区的困难群众,包括低保边缘户、因灾难或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都可以成为超市的救助对象,每个月将救助券发放给哪些人,由社区决定报街道批准,因为只有基层一线的同志才最有发言权,只有他们才真正清楚哪些人最需要救助。通过这样调整,便于社区处理平时遇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2、不定发放人数:按照原先的发放模式,每月符合条件需要救助的人数达到近800人,且人数是在不断变化之中,考虑到超市应当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发放,于是对发放人数进行了调整,每月按照各街道低保户的一定比例发放一定数额的救助券,每月数量不等,根据超市内物品的多少而定,募捐物品充足就多发,反之则少发,这样,超市就有了自我调控权。
3、不定发放品种:慈善救助应强调救急不救贫,如果一味地发放米、油,极容易形成实物定补的概念,超市募到什么物品就发放什么物品,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超市作为互助平台的功能,也可以适当发放米、油作为补充,这样,发放品种做到了多样化,更便于困难群众挑选物品。
(八)爱心无价按件发放:
这是救助方式上的新发展。慈善超市发放物品通常的做法是,先将捐赠者捐赠的物品估价再上柜发放,但是对物品的价格如何估算很难掌握,我们认为,捐赠者捐出的是自己的一片爱心,爱心无价,因此,我们打破了以往其它慈善超市按价格发放的模式,独创了按“件区”发放的模式,将各种物品分门别类按其价值分别放置在不同的件区内,超市内设有一件区、两件区、五件区、十件区、,除义卖区和定向捐赠区以外,其余每个区域的物品总价值都在50元左右,被救助者可凭《实物救助登记证》和《实物救助券》在各种件区内按规定选取物品。
(九)物品设置“赠”、“卖”分列:
超市内物品分别被放置在“捐赠区”和“义卖区”,捐赠区物品全部按各种件区放置,困难群众按规定选取,而义卖区的物品全部为新品,定价比市场价格略低,品种有小家电、洗化用品、学习用品、茶具等生活用品,品种虽然没有普通超市那么全,但这些物品全是大家奉献的一片爱心,普通超市以营利为目的,而慈善超市以奉献爱心为目的,捐物品是献爱心,买义卖品同样是献爱心的一种方式,超市将义卖所得钱款全部入帐,再用于购买困难群众需要的米、油等日用品,通过慈善超市这个平台将大家的爱心传递给困难群众,让他们感受到不仅党和政府在关心他们,全社会都在关心他们。
(十)人员管理引入义工:
慈善超市目前除三名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外,还将低保人员的公益性劳动引入慈善超市的日常管理,每个月由一个街道指定素质较好、有爱心、有工作责任心、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到超市帮助工作,他们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以个人的时间、技能、精力等资源无偿为超市提供服务,这一举措推动了全区公益性劳动的开展,培育了广大低保对象的公共服务意识,使低保对象更加懂得用行动回报社会,积极为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务,区民政局负责对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日常教育和日常管理,并认真记录志愿者每次服务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每年对志愿者服务的表现和质量作出评估意见,并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定期进行表彰。
三、存在问题:
慈善超市正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于我们去探索,初步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募集力度不够。慈善超市的帮困资金主要有三种来源:1、政府支持;2、社会募捐;3、捐赠的义卖变现。如果超市的帮困资金完全靠“化缘”及政府支持来解决,这在上海等发达城市也很难做到,因此,要在“开源”上做足文章,慈善超市要想长久发展,不断壮大,必须在募集上下大气力,募捐从来就是慈善事业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和“源头活水”,募捐作为慈善帮困资金的固有来源,不会因时间而改变,是任何慈善都不能忽视的,慈善超市的“源头活水”是来自于各类社会团体、企业、先富群体和广大市民的各类捐款捐物,要使慈善超市募得更多的物品,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必须主动上门到有实力的企业单位、商业单位积极劝募,在社区开展募捐活动,使慈善超市成为爱心中转站,成为经常性社会捐助的一个便捷和常设窗口,使大家把向慈善超市捐赠作为一种习惯,作为一种奉献爱心的有效方式。
(二)自身“造血”功能不够。在实际运作中,自身没有“造血”功能,必然会遭遇资金“瓶颈”,爱心也迟早会因为血流不畅而犯“心脏病”。目前,超市的帮困资金主要来源于募捐和政府支持这两个渠道,对捐赠品义卖变现也仅仅是尝试,所占份额还远构不成比例,在义卖变现方法上有两种方式:1、对捐赠的中高档物品上柜义卖;2、不定期到住宅小区义卖(兼宣传、助困、接受捐赠,即四位一体)。只有当超市帮困资金有40%来自于它自身的造血机能,才称得上是成熟的超市。
(三)对捐赠者的宣传不到位。慈善超市的可持续发展,要在更大范围内调动人们慈善捐赠的积极性,要克服一种“泛道德化”的倾向,即认为任何人只要是为了慈善而捐赠就必定是不图任何回报的,事实上并非如此,特别是企业,他们非常希望通过慈善这个平台收到一些社会效应,因而,我们以后要更加重视表彰、宣传以及冠名等形式对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激励作用,对于捐赠数额较大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荣誉,如“十佳慈善之星”等等,调动个人和单位(特别是企业)捐赠闲置物品的积极性,从而大大增加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的来源。
我们还将继续努力,积极探索,不断寻求慈善超市的“长寿”之路,希望慈善超市的道路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