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对象上访原因及对策
从1998年我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根据应保尽保、全员纳入的要求,目前我县有4499户9377人进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财政支出35万左右,人均月收入37.3元。低保工作开展6年来,我县从探索中已初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使全县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了较好地维护,保障了他们基本的生存权,真正的使低保这项“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发挥了应有的社会作用。
然而,由于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在探索中求发展,虽已形成了一套规章制度,如低保对象的认定、家庭收入的核实、入保人员的公示等等,让我们工作中有章可循,在实际操作中减轻了工作压力。正如此,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已走上了健康良性的发展,但随社会变革不断深入,低保工作全面普及,镇、村低保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亟待提高等,造成了低保户或申请低保户们对政策或对低保操作程序不理解等,导致我局来信来电来访,今年1-10月份,经局办公室初步统计,全县来信来访有97人次,其中反映低保工作的有42人次,占局总上访率的43.2%,主要集中反映在:
1、低保金偏低,这占低保来访的41%。他们主要是对低保政策不了解,对低保收入核实办法不清楚,例如有的低保对象认为收入只是农田收入,而在外打工,成年子女赡养的收入就不愿计算收入。二是有的低保对象常年生病,或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或子女上学(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外)负担较重,根据其收入核实的低保金还是很难维持其生活,要求提高低保金。
2、低保金不能及时足额拿到手,这占低保来访的26%。个别镇的低保对象反映低保金是二个月拿一次,一季度拿一次,其中还有的甚至不能足额拿。
3、镇、村低保工作不规范,这占低保来访的23%。比如按工作要求,在进低保前要在村里两次公示,有的反映没有看到公示,认为村干部暗箱操作,有的反映低保证没有及时发到手,村干部直接从低保金中扣欠款等。
4、其他。这占低保来访的10%,他们来访有的主要是低保金标准不一样举报他人,举报镇村工作人员调查不实,或任人唯亲,举报其他低保户解困后仍不退保等等。
原因及对策:
低保对象上访约占我局总上访率的一半左右,我们也多次思考,分析上访的原因不在乎:一是我们对群众的政策宣传没有深入到位,造成对低保工作政策不太了解;二是极个别镇财政确实困难,造成少数镇配比的资金不能及时按月发放;三是镇村低保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不高,业务不精通,工作上偷工减料,以致低保核实、公示等工作不规范;四是现行低保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操作上进一步细化,对上述的原因,我们认为应从以下4方面加以完善。
1、加大对低保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广播政务公开栏,致村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对群众的宣传,使他们从不同渠道了解低保政策,使他们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同时,也需要引导“低保”人员转变观念,让他们明白,低保并不是永久福利,对那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机会但仍拒绝劳动的人,对有违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有损其他应该享受低保人员利益的行为,应该给予制度的警告和排斥;也要加大对自谋出路退出保障范围的典型事例做正面宣传,加大对骗保、欺保等典型案例查处和宣传力度,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低保工作向正常有序化发展。
2、大力加强低保工作队伍的建设。低保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在社区,我县镇、村虽有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但大多是村会计、社区工作人员兼职,他们一方面队伍不稳,还要从事其他繁杂的工作;二是队伍的素质不高,文化知识水平偏低,对政策的理解能力较弱,工作上往往讲人情、讲关系、不负责任,虚报、骗报,这也是造成低保工作上访的主要原因,给群众造成分配不均,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使群众产生对政府不信任,误解或过激的逆反心理,同时,他们工作的不负责任也对县局低保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压力,以致于我们花费很大的精力接待来访、下村调查、说服教育、现场完善低保工作程序,针对这类情况我们认为首先应从根本上来解决体制问题,公开招聘专职基层低保工作人员,配备专门的人员、办公经费,从人、经费上保证低保网络建设,发挥专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人员管理由民政局负责管理,对他们进行考核,对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不能严格掌握低保政策的人我们可以及时调整,最大程度上保证低保工作减少失误,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同时,加大对低保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加大培训,不断给他们洗脑,从政策上、业务上对他们培训,培训中也要进行交流,让他们畅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好的工作经验方法,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共同促进低保工作发展。
3、建立有关机制、保障低保工作正常开展。我县属于茅山革命老区,以农业生产为主,经济上相对比较落后,每月低保资金县配比虽全部到位,但有个别镇财政的确相当困难,不能按月按时到位,造成了低保家庭不能及时拿到低保金,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我们认为首先要对镇、村建立建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镇、村在低保工作中的责任,把低保工作列入镇考核中的“一票否决”制,同时也要求上级部门对我县在低保资金上给予更大的倾斜,让低保户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温暖,解决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再者要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的力度,通过金融部门发放,若低保户每月低保金不能足额拿到手,往往会迁动镇党委、政府、财政等单位的共同关注,也让社会公开来监督政府的工作。使大家都来关心低保工作。
4、完善低保条例,对低保细则操作上进一步细化,在具体工作上不搞“一刀切”,灵活运用好政策,工作上既要讲政策,实践中也要有灵活性,以人为本,用科学的发展观来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溧水县民政局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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