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优抚处召开贯彻 《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研讨会 5月29日,市局优抚处召开部分区县民政局优抚科长参加的研讨会,研究讨论我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的具体意见。 与会人员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及进一步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热烈研讨。大家表示,对省里出台的办法,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同时,我们还要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更加优惠的抚恤优待政策,以确保我市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由于我市各区县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位优抚科长针对本区县的实际情况,发表了很多中肯的意见。 目前,优抚处已综合了大家的意见,并根据我市以往优抚工作的实践经验,草拟了贯彻《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的意见初稿,已下发各区县民政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为下一步报请市政府研究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贯彻意见,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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