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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南京市民政工作发展报告书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同心协力、锐意进取,紧紧围绕“和谐南京”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年初的部署,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和谐南京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获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以规范管理为中心,抓难题破解、抓制度创新,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统筹发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凸显。今年,全市城镇低保对象为3.87万户、7.57万人,占城镇户籍人口总数的2%,其中,新增低保对象9566人、退出845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1655亿元。农村低保对象为3.02万户、5.94万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总数的2.74%,其中,新增低保对象10622人、退出547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989.3万元。原10个区城市低保标准从10月1日起提高为2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全面提高为140元/月至280元/月。玄武在全市第一个实现城乡低保同标。浦口区在将原江浦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20元/月提高为260元/月后,10月,又同步提高到280元/月,实现了区划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的并轨。同时,建立了城乡低保工作通报制度,有力促进了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加快低保工作数字化进程,完成新低保软件的数据录入工作并试运行。二是贯彻实施新的五保条例,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再上一个台阶。认真组织国务院新《五保供养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同时,按照民政部、省厅的部署,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了五保工作数据库。通过争取相关方面的支持,较好地落实五保工作补助金。敬老院建设方面,全年新增五保供养床位数600张,高淳、溧水两县的敬老院建设被纳入了省“关爱工程”。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由上年度的43%左右提高为53%。三是搭框架、抓拓展、求实效,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创新探索中扎实推进。今年,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600户,实际完成750户。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方案,扩大了救助病种,提高了救助标准,并实施了医前救助和住院救助,进一步扩大了受惠面,全年医疗救助达4000多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00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通知》的精神,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其个人应缴纳的24元费用由市和区县财政各负担50%,共为68751名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支付165万元,今年还为134名低保精神病患者办理了住院减免手续。会同市慈善总会对全市爱心超市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目前共有爱心超市和社工互助社120家,其中下关、白下两个区成立了区级爱心超市,并探索实行和街道连锁运作。对全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低保对象子女实行普惠制入学救助,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市和区县联动,共计救助人数2801人、发放救助金400多万元。继续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5000多人次,支出临时救济金200多万元;及时做好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定补工作,定补标准由500元/年提高为1000元/年。认真开展“两节”期间走访慰问救助活动,共安排慰问救助资金2500多万元,慰问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6万人。及时做好灾情上报和救助工作,全年下拨救灾款185万元。大力开展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活动,截止今年10月份,市慈善总会共收到捐赠款物2650万元,同时广泛开展助学、助残、助老、助困、助医六项专项救助活动,救济各类困难群体共2400万元,并向区县慈善超市援助物资价值100多万元。
二、以民主自治为重点的社区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贯彻国务院2006[14]号文为重点,围绕以人为本、民主自治,全市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不断推进。一是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此次换届选举的社区居委会共561个,占全市社区居委会总数的68.1%,全市共5181人参与竞选,依法选出4112人,其中主任559人、副主任659人、委员2894人。全市还进行公开招聘,由社区居委会聘用职业社区工作者1473人。此次换届选举中,有6个社区居委会采用了全体居民选举方式,玄武区、白下区有21个社区采用了“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方法进行选举。通过这次换届选举,社区干部的队伍结构有了进一步改善,群众参与选举的渠道得到拓宽。同时,利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契机,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城区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平均工资标准已经达到1000元/月,并基本办理了五项社会统筹保险。二是加强对全市社区建设基础情况的调研摸底,先后对全市经济适用房小区、江北地区社区建设以及全市社区服务设施情况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得到市委罗书记专题批示。三是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与和谐社区建设。目前,全市社区由选举前的857个调整为818个。鼓楼等区均尝试设立“社区社会事务服务站”,承接社区居委会所剥离的政府在社区的社会事务工作。玄武、白下等区积极探索和谐社区评估体系,白下还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生活制度、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区民主议事制度、社区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学习培训制度、社区考核评议制度、社区档案管理制度以及社区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等十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工作。四是以农村社区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制定下发了《全市农村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择了14个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部分区、县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扩大试点。六合区、溧水县被评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区(县),5个村被评为省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五是进一步深化社区信息化建设。城市版社区信息化软件开发完成并全面安装,社区基础信息数据已经全部录入,江南八区网络全部贯通。同时,启动农村版社区信息化工作。开展了农村社区版软件的调研、招标工作,为明年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
三、以优抚安置为重点的双拥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迈出新步伐
        围绕争创“六连冠”,进一步加大双拥工作力度,明确职责,创新举措,以优抚安置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一是形成了军民团结、关系和谐、沟通顺畅、组织有力的双拥工作新局面。白下区和栖霞区专门成立了“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工作领导小组”。与媒体通力合作,在南京日报上开设了《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专栏,适时推出重点报道和典型宣传。同时,根据驻宁部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各区县、各部门积极主动为部队排忧解难,拥军办实事。重点开展了八大行业拥军工作,积极组织科技、教育、法律、文化、规划建设、交通战备、民营企业、后勤保障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部队需求,主动开展多种多样的拥军活动。通过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增强了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发展了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的社会风尚。二是军休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全市今年604名军休干部移交安置中,各级政府克服地方财政压力大、负担重等困难,努力按时完成了任务。同时,认真做好1143名第四批无军籍职工移交我市安置准备工作。在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形成军休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推动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整合、引进社会资源为军休干部服务,受到军休干部的广泛好评。三是加大力度推行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努力提高自谋职业的比例。今年,我市接收退役士兵2971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758人,农村退役士兵919人,转业士官294人,需政府安置的2052人。为妥善做好安置工作,鼓励自谋职业,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力度,出台了《南京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目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比例达到了65%,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个百分点。四是认真落实政策做好优抚工作。认真贯彻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努力维护优抚对象的各项合法权益,研究探索了以增发抚恤金为主要手段,保障重点优抚对象达到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思路和方法,尤其是通过政府买单,推进重点优抚对象无障碍进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以往以慈善门诊为基础、住院保险为主体、大病救助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基础上,形成了农村合作医疗、慈善门诊、住院保险、大病救助“1+3”医疗保障新模式,进一步有效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对新增的原8023部队人员进行了体检。五是做好优抚安置对象稳定工作。为了做好当前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今年我们加大了工作力度。成立了军队退役士兵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处理涉军上访等问题,保持了有关涉军群体的稳定。
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新跨越
        全市上下加快发展节奏,调整工作思路,务实工作、不断开拓,社会福利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福利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尽可能的满足社会对养老机构的需求,今年以来,新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1个,改扩建23个,共计新增床位1522张。目前,全市福利机构共有184家,共14197张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16.9张。为进一步推进福利机构建设,满足社会需求,市政府专门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市福利机构的规划建设问题,会议明确“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加强市属福利机构建设,建成江南、江北两个示范性福利院,市属福利机构的总床位数将达4000—5000张。同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动员社会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民政、财政联合出台了《南京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资助暂行办法》和《南京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资助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二是老龄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市老龄人口现状的分析和研究,以市政府名义首次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并制定下发了《南京市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继续完善城市特困独居老人社会化服务工作。目前,6个主城区已有5000余名高龄特困独居老人享受到了政府提供的购买服务。以加强社区(村)老龄工作为着力点,在社区(村)委员会换届中,指导老年人协会完善组织,充实队伍;组织区、县老龄办对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进行培训。并根据全国老龄委的有关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全国“敬老好文章”、“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等活动。同时,市政府表彰了一批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结合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和全市第20个老人节,全市上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声势大、反响好的宣传活动。重阳节当天,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分四路慰问了老年福利机构和老年人代表;完成了首次全国老年人口百年预测试点调查;联合各区县,以区县为主,共举办了9场老年广场歌会,近30万人参与了活动。三是积极开拓市场,福彩工作打开新局面。截止12月18日,销售彩票3.35亿多元,筹集公益金1.1亿多元,其中,电脑票2.34亿元、即开票950万元、中福在线即开票9200多万元,同比增长了90%,提前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奋斗目标。
五、以民间组织培育发展与管理为重点的利益诉求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抓好规范服务,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强化登记审批和年检工作,深化行业协会改革,促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间组织7101个,其中登记的社会团体1052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357个,备案的社区民间组织4692个。继续实行社会团体网上年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社会团体符合年检的有510个,参加年检的480个,占年检总数的 94.1%;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年检的368个,完成年检的 345个,占年检总数的93.8%。继续深入推进全市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工作。与市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南京市2006年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意见》。全市160家行业协会改革调整工作已经完成,130多个公务员辞去了兼职,行业协会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积极开展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全市新发展社区民间组织45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2个。同时,加强了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登记备案工作,今年全市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备案工作完成率分别达到80%和100%。积极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促进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二是适时做好区划工作,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已列入市人大今年立法预备项目。全市11个区共命名、更名和调整地名233条,新增地名227条。联合《现代快报》举办了“市民海选老地名”活动,推出第一批老地名保护名录,遴选出“十大最有价值老地名”,进一步引导、规范地名工作。地名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声讯问路号码16885156与全国统一号码16839156接通, 8月正式开通南京地名触摸屏查询服务,形成了声讯、短信、网络、触摸屏全方位、立体式的地名查询体系。适时调整镇村行政区划,进一步整合地区资源,撤销了浦口珠江镇,设立了江浦街道办事处;对江宁区开展了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将20个街镇调整为9个街镇,将白下区苜蓿园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月牙湖街道办事处。目前全市街镇数量为114个。其中街道办事处75个、镇39个。扎实开展界线联检和管理工作,完成了对苏皖省级界线、宁镇市级界线及高淳—溧水等8条县(区)界线的联检工作,妥善处理了溧水县与溧阳市在芝山地区的边界矛盾,增设的界桩已经埋设到位。三是严格依法登记,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专门举办了全市婚姻登记员培训班,通过培训强化和提高了各区县婚姻登记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组织了对部分登记机关的随机检查,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和行风的转变。雨花台区婚姻登记处和玄武区婚姻登记处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示范窗口单位。四是依法管理,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新救助管理站建成后,通过开展质量管理认证工作,推动了救助管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出台了我市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同时,南京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救助管理站挂牌成立。全年共实施各类救助8000多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占15%左右。今年解决了成年孤儿安置的历史遗留问题,共安置了198名成年孤儿,有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五是继续加大殡葬管理力度,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年遗体火化率继续保持在100%,骨灰正确处理率达到99.3%,比去年同期增长1个百分点,殡仪服务客户满意率达97.5%,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六、以科学考评制度为重点的民政工作运作体系不断完善,系统自身建设有了新突破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制度、建规范,系统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基层民政办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镇、街道民政办规范化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民政办”和“十佳民政办主任”评选活动,并组织了第二期全市基层民政办主任培训班,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全市近30个镇街民政办规范化建设进行抽查,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的民政办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推进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建立。围绕党章学习和荣辱观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责任意识和政治素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七一前,在民政系统纪念建党85周年大会上,7个基层党支部和32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了表彰,全系统广大干部党员深受鼓舞。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推行干部聘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方式,对机关任满5年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轮岗,并组织了两次竞争上岗,形成了干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不断充满活力。四是以抓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全局市管领导干部对2004年以来的重大事项进行了集中报告,同时认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南京市民政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对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集中报告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并在全局系统党员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了“遵守党章、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五是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工作得到全面加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与构建阳光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内部工作规范与制度建设,民政法治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开通了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了考核办法,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作风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严格财务审计和工程招标,加大各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努力为老干部搞好服务,努力抓好工会工作,调动职工积极性,进一步营造了工作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信访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满意度。
        虽然全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但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仍需要进一步思考、探索。2007年是我市“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体系构建,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